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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村卫生室、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两室联建、医养融合”实施意见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1-20 00:00
  •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 编辑:admin
  • 审核: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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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促进村卫生室、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两室联建、医养融合”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1月13日


关于促进村卫生室、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

活动中心“两室联建、医养融合”的实施意见

  促进农村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广大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必要条件。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精神,推动我市农村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科学合理统筹养老和卫生两方面资源,更好地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医疗服务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促进农村医养融合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养老服务产业”要求,以满足全市农村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医疗护理服务需求为目标,创新运作模式、完善配套政策、加大财政投入、统筹各方资源,促进医疗卫生、养老服务及村民活动广场融合发展,切实加快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养老服务无缝对接,努力缓解农村老年人看病难、住院难的压力,让全市农村老年人能够及时享受到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目标。

  二、目标任务

  在全市推广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村卫生室、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两室联建、医养融合”的成功经验,实现农村医疗、养老资源的充分融合,力争2015年在全市新建不低于100个、2016年新建不低于200个“两室联建、医养融合”示范点,2017年所有有条件的村均完成“两室”联建工作。

  三、统筹联建

  村卫生室建设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随政办发〔2014〕17号)执行,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随政办发〔2013〕73号)执行。

  (一)关于村卫生室建设。村卫生室房屋和基本装备要达到《湖北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试行)》规定要求。原则上,一般村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为100平方米;中心村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为120—160平方米;每个村卫生室必须设有独立的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公共卫生室(计划生育服务室)、药房,做到布局合理、流程科学。按照《湖北省乡村卫生机构形象设计手册》的要求,统一设计、统一外观、统一标识、统一配置,配齐常用设备。

  (二)关于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建设。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设置“四室一厨”,即日间休息室、休闲娱乐室、图书学习室、健身康复室和厨房。日间休息室满足日托老年人休息的需要。休闲娱乐室是供日托老年人开展娱乐活动和进行社会交往的场所。图书学习室满足日托老年人阅读需要。健身康复室能为日托老年人提供简单医疗服务、基本康复训练及心理保健服务。厨房用于满足日托老年人午餐需要。配置老人休息床、空调、电视,适宜老年人的健身康复器材,基本炊具及用餐设备,棋牌、书画等文化娱乐工具,一定数量的藏书和报刊杂志。

  (三)“两室”联建方式。“两室”在建设方式上要因地制宜,不追求一律新建。原有标准化村卫生室但无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可在其基础上扩建改造,增加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原有标准化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但无标准化村卫生室的,可在其基础上新建村卫生室;有经济实力但无标准化村卫生室和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可选择地点新建“两室”。

  鼓励结合“两室”,建设村民文体活动广场,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有固定夜间照明器材,配备必要的体育健身器材,满足村民娱乐、健身等活动需求。

  (四)“两室”联建规范。一是选址要科学化。各县市区要指导村镇根据“两室”建设原则、标准和要求,选择人口相对集中、交通十分便利、场地开阔的地方作为建设地点,严格依照新农村建设规划,坚持因地制宜、方便群众、便于管理、布局合理的原则,按照“一村一策”提出选址建设方案。二是设计要标准化。各地要借鉴现有的“两室”联建的成功经验,按照省卫计委《关于开展“五化”村卫生室创建活动的通知》图纸设计说明和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建设规范,依照“两室”功能定位和室内布局要求,结合实际设计图纸,坚持一张图纸绘到底,一把标尺建到底。三是建设要优质化。对施工材料实行专人专管,实时跟踪项目建设过程。质量监督专班对所进原材料实行登记制度,杜绝不合格建筑材料进入工地,及时开展工程建设质量验收。同时完善建设施工档案,实行责任追究制,施工单位对“两室”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全面落实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优化配置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全力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各县市区发改、民政、财政、人社、编制、卫计、文体、住建、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密切合作、齐抓共管,形成协调有力的推进机制。

  (二)强化分工协作。各级民政、卫计部门要科学规划辖区内的“两室”联建,真正实现“两室”联建突出特色、资源联享、便捷服务、医养联用提升功能、三级联管增强活力、多方联谊体现温暖,养老服务资源和医疗卫生资源的有效衔接,全面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各级发改部门积极开展项目立项和申报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推进医养融合发展“两室”联建的资金扶持力度;各级文体部门要对“两室”室外场地体育健身器材予以支持;各级人社、编制部门探索开发启动“两室”以钱养事公益性岗位;各级住建、规划、国土部门对“两室”联建,简化有关手续和给予政策支持。

  (三)重视人才培养。各级民政、人社和卫计部门要加大养老专业服务人才的培训力度,加强对专业医生、执业护士、管理人员和养老护理员的培训,不断强化医养融合发展的人才保障。鼓励优秀的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到养老机构中轮岗服务,并给予相应的特殊岗位补贴。鼓励和引导大中专院校和护士专科学校毕业生到农村从事养老服务工作。

  (四)突出政策引导。经验收合格的新建村卫生室按市政府原定标准给予奖补,“两室”联建的再奖补3万元,配建村民文体活动广场的,另行专项奖励。各县市区也要将建设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对“两室”建设给予定额补助。

  (五)落实督促检查。各地要在“两室”进行常规指导基础上,不定期进行检查抽查,及时发现、整改为老人提供诊疗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服务质量。针对医养融合服务的运营状况,要积极开展跟踪分析,对推进情况进行总结,提出完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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