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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
  • 发布时间:2023-10-09 09:01
  • 信息来源: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编辑:杨文明
  • 审核: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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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

对象:自主创业的脱贫人口。

条件:对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脱贫人口,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属返乡创业的脱贫人员,5年内在本地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标准:2000元/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已享受过其他一次性创业补贴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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