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是。自2018年3月1日起,为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新增一条通过交管12123APP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渠道,在人工窗口处理交通违法的政策没有变化。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12123绑定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绑定后,可以处理自绑定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另,3月1日起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绑定机动车仅针对手机APP、互联网、自助终端等便民业务,窗口办理业务维持原状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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