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位归属: 小区车位归谁,关键看产权归属。停车位产权定性应由《物权法》界定,属民事调整范畴。涉及小区停车位分四个部分。规划地下停车位、地下人防工程、规划地上停车位、地面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绿地停车位。 1.规划地上、地下车位。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2.地下人防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根据平战结合,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地下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建设单位可经营,属于国家所有。3.地面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绿地等停车位。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车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您的浏览器版本太低!
为了更好的浏览体验,建议升级您的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