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中级法院服务企业取得良好成效
  • 发布时间:2015-11-30 09:22
  • 信息来源:
  • 编辑:随州市审计局
  • 审核:张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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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对人民法院发挥职能作用、服务经济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年以来,市中级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不断提升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努力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取得了良好成效。
    转变司法理念,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市中院党组注重强化干警 “为大局服务”的司法理念与责任,今年以来,通过组织学习、开展研讨、专题培训等方式,促进干警进一步明确和把握省委政法委 “十六条意见”、市委政法委18条实施意见的相关工作要求,教育引导干警正确认识和牢固树立 “护幼、容错、不赦罪”理念,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经济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不断提升建设性司法的能力与水平。
    抓好司法办案,坚持公正高效审执涉企案件。一是依法审理涉企刑事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企、坑企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审结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31件、判处64人,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二是依法审理涉企民商事案件。不论涉案企业性质、大小等因素,坚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维权氛围。通过依法裁判,保护守约诚信,制裁违约失信,维护市场秩序,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三是依法审理涉企行政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依法保护作为行政相对人的企业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大涉企案件执行力度。开展集中清理涉执申诉信访案件活动,坚持优先办理企业申请执行案件,加大执行力度、用尽执行举措,确保企业胜诉权益实现。五是努力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注重加大涉企民商事案件诉前、诉中调解力度,注重加大协调解决涉企行政争议的工作力度,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诉累。六是坚持对企慎用强制措施。在审判执行过程中,坚持对涉案企业慎用诉前、诉中保全措施,慎用执行强制措施,兼顾企业发展需要与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围绕“专汽之都”建设,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今年以来,市中院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宣传教育力度:一是深入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活动,了解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举行座谈、培训,将法律服务送到企业身边,帮助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二是举行示范庭审活动,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何某等六被告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取得了审判者受监督、旁听者受教育的良好效果;三是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周活动,组织中院法官走上街头、走进园区,现场解答群众和企业法律咨询;四是加强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力量,组建知识产权审判综合合议庭,负责审理知识产权及部分新型民商事案件,努力提高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水平。
    开展企业走访活动,积极回应企业司法需求。今年以来,市中院主要领导带头走访,经常性预约上门走访,将走访企业活动与汇报法院工作、征求意见建议相结合,与办理涉企案件、提供法律服务相结合,确保了走访效果。截至目前,市中院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实际走访企业40余家,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5件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或案件17个,征集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19条,既加强了法院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及时的司法服务与帮助,又推动了法院自身工作的不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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