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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多措并举整治招投标市场环境
  • 发布时间:2023-05-15 14:48
  • 信息来源: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编辑:随州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 审核: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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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的发展,借用资质、围标串标、评标专家不客观公正履职、异议投诉频繁等问题丛生,严重扰乱招投标市场,影响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今年以来,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提高站位、主动作为,对标一流营商环境,着力建章立制、深化改革、妥善处理异议投诉,多措并举整治招投标市场环境。

1.“制度先行”优化交易环境。一是印发《关于开展随州市本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工作的通知》,明确发布招标计划的范围、时间、内容、方式。对不按规定发布招标计划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不予受理项目进场登记和进行招投标活动,督促招标人科学合理规划招标进度,从而给潜在投标人预留更多时间参与投标,提高招投标活动透明度。二是制定《随州市相邻区域评标专家共享使用方案(试行)》,将我市现有专家资源合理划分为4个共享区域,进行捆绑抽取使用,并对共享区域内专家的履职要求及评标劳务费进行细化,进一步盘活我市评标专家资源,提高招投标活动的规范性。三是拟定《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权责清单》,进一步理清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各相关单位职责权限,明确任务分工。目前,该清单已征求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意见建议,下一步将印发实施。

2.“评定分离”提高交易质效。实施“评定分离”改革之前,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先后召开“评定分离”座谈会和推进会,多次听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市招投标协会、招标人、代理机构相关意见建议,共征集意见建议30余条。同时,组织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代表赴十堰、竹溪等地调研学习“评定分离”改革试点经验,不断优化完善我市“评定分离”实施方案。2022年12月,我市正式出台《随州市本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确定单项合同估算价大于3000万元的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实施“评定分离”由过去以评标委员会评分排序确定中标人,改革为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综合考虑报价、技术、信用等方面因素的基础上确定中标人,扩大招标人自主权,实现招标人权责统一,有效加快项目进度,抑制利益输送。目前,各县市区均开展了“评定分离”改革试点,“评定分离”改革已在全市范围内推开,全市已实施“评定分离”项目54个,交易金额539574.1051万元。

3.“疏堵结合”巩固交易成果。一方面,畅通异议投诉渠道。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行为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异议受理及答复的通知》,明确异议投诉不予受理情形,对异议投诉受理渠道、时限、过程及答复内容进行规范,并在随州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有效提高异议投诉规范性和透明度。另一方面,快办快结异议投诉。对重点项目进行优先办理、挂牌督战,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案效率。1月29日,我局收到市某重点项目招标投诉,通过梳理案情、会商研判、组织评委论证、咨询行业专家等多种方式,全力跑出办案“加速度”,仅用2周时间就作出处理决定,远低于30个工作日的办理期限。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以整治招投标市场环境、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为目标,进一步自我加压、突出重点、凝聚合力,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集中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局《集中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方案》要求,重点排查巡视审计、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移交问题线索、2022年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暨打击围标串标专项行动“回头看”、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精准打击“标贩子”。二是做好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回头看”工作。作为招投标指标牵头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将全力配合市营商环境办做好2022年度营商环境评价及全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主动查漏补缺、举一反三,确保整改质效。三是全方位开展全市2023年招投标领域调研工作。目前,已制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23年调研工作方案》,拟于3月中旬到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市级平台公司、市招投标协会、部分代理机构及其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先进市州调研招投标监管工作,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模式,深入调研、摸清底数、查找问题、听取意见,形成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新思路、新举措,促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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