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立足信用监管持续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 发布时间:2023-09-01 08:54
  • 信息来源:
  • 编辑:随州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 审核:张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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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做深做实信用体系建设,努力做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信用监管全覆盖,不断提升信用监管水平,持续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一、招标人压实“主体责任”。为加强招标人信用管理,制定了《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对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发生失信行为的认定、记录、处理、应用进行了规定。明确招标人有失信行为的,由各级综合管理部门汇总并将失信记录推送至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同时在综合监管部门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对招标人存在失信行为,涉嫌违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法追究违纪者的责任;需对违纪者进行组织处理的,由组织部门做出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代理机构实行“一企一档”。为加强招标代理机构从业行为监管,印发《随州市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办法》对招标代理机构实名登记、信用评价方法和标准、异议处理与结果运用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信用评价由招标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委员会和综合监管机构四方共同开展,主要对代理机构服务质量、优良信用情况和不良信用情况进行“一标一评”。信用评价结果每季度进行公示,作为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重要参考依据,倒逼招标代理机构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效。

三、评标专家开展“一标一评”。为加强评标专家动态考核,促进评标专家客观公正履行评标职责,印发了《关于开展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州区域库评标专家项目考评的通知》。项目考评由项目监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三方共同考评。项目监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湖北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评标专家履职负面清单》,考评评标过程中专家的出勤、纪律、能力和履职等情况,记录不良行为;招标人根据该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个人的履职行为反馈评价。截至目前,已对300余个项目评标委员会进行“一标一评”,有力促进了评标专家公正客观履职。

四、招投标行为发布“负面清单”。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行为,发布了《随州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负面行为清单》。《清单》条目式列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等市场主体禁止事项32项内容,对禁止事项具体内容和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依据进行了明确和细化,为市场主体参与招投标活动划定了操作“红线”。目前,《负面清单》已在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负面清单》的发布有利于倒逼各方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活动,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下一步,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将进一步提高站位、突出重点、细化举措,以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为契机,做深做实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力度和惩戒力度,对发现的负面行为及时进行记录、公示,对不同信用类别实行差异化管理,提高违法违规成本,营造风清气正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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