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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省序号6)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2-12-29 09:07
  • 信息来源: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 编辑: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 审核:黄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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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有关要求,我市承担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6)已完成整改并通过省级验收,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对自然保护地内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不力

二、整改目标

巩固小水电清理整改成效,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限期退出类”小水电站的退出工作。

三、整改措施

1、按照水利部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小水电分类整改工作的意见》(水电〔2021〕397 号)要求,在全面核查基础上,开展综合评估,确定整改和修复目标,逐一明确“退出、整改、保留”类电站的整改方案,建立台账。

2、严格落实“一站一策”,因地制宜地制定整改措施,有效解决小水电影响河流生态系统突出问题,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生活、生产,积极稳妥推进问题整改,并严格按照县组织验收、市复核抽查、省销号备案的流程开展验收销号。

3、采用线上监测和实地抽查等形式,加强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监管。

4、优化整改措施,已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和有关部门意见完成整改的,要开展“回头看”,查缺补漏,纠正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正在推进整改的,要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统筹推进。尚未开展整改的,要抓紧启动整改工作,在2022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制定整改方案。2019年7月,我市出台了《随州市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方案》,各地按照“退出”“整改”“保留”对水电站分类建立了台账,督促各水电站分类编制“一站一策”实施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或退出措施,报属地政府批准后实施。

2、推进整改销号。2020年底,我市已完成了35座整改类水电站和2座退出类电站整改验收销号,2021年1月向省级备案销号。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后,我市全力推进尚未完成退出任务的大洪山狮子潭电站(一级、二级)、三眼泉电站和上白云湖电站退出进度,3座电站已全部按照一站一策落实退出措施,并分别于2022年2月9日、10月14日向省级验收报备销号,至此我市小水电清理整改任务全部完成。

3、加强生态流量监管。我市小水电已全部安装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并接入省平台,各地线上实时监测各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情况,并结合实地抽查,督促各电站严格做好生态流量泄放。

4、开展清理整改“回头看”。近年以来,我市市、县两级多次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改“回头看”,重点查看“一站一策”落实情况,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1229-202311210个工作日)向市水利和湖泊局反映。

联系人:龚振  0722-331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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