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省序号21)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2-10-19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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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杨文明
  • 审核:张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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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有关要求,我市承担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21)已完成整改并通过省级验收,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群众信访投诉重视不够,办理不及时,导致问题长期存在。

二、整改目标

通过整改,树立全面办信的理念,形成“领导包案、全员办案、执法查案、信访督案”的工作格局,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促进信访工作责任压得更实,信访事项办理更加规范,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质效更高,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整改措施

1.拓宽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程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信访人通过网络和12345电话等途径信访,提高办理质量,如实反馈办理结果,实现群众信访投诉办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2.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信访件高度重视,全面梳理。对尚未办结的问题,实行双向交办(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强化信访督办,对长期难以解决、涉及重大民生的突出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办理;组织力量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信访问题“回头看”工作,对办理不力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四、整改完成情况

1.积极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培训,利用“一台一报一网”等渠道切实加强信访工作宣传教育;开展领导包案积案化解专项行动,曾都区金龙公司、高新区健民药业长期被投诉问题得到妥善化解;畅通信访渠道,实行“逢四说事”领导每周四接访工作制度,引导群众通过12345市长热线和智慧信访系统等渠道表达信访诉求。2022年以来,全市共受理并妥善调处各类生态环境信访604件。

2.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问题整改,督察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一线督办12件重点交办件整改,分管负责同志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管环保”的要求,对督察交办信访问题开展现场调研督办达10余批次。成立随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全面落实台账式管理和定期调度、督办等工作机制,强力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及办结销号程序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信访件办结销号程序。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理“清仓见底”专项行动、全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回头看”,全面排查攻坚。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工作专项督查,将督察交办重点信访件整改情况纳入督查范围,督导相关责任单位加快整改进度,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理工作的通知》,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135件信访问题实行双向交办,进一步压实整改属地和部门责任。截至8月31日,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交办247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135件信访件已办结销号128件,阶段办结7件,办结率94.8%。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所涉企业违法行为责令整改101家,立案处罚6家,罚款金额83.5万元,立案侦查3件,问责3人。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10月19日-2022年11月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常成帅  0722-3313016

随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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