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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助力小微企业加快发展
  • 发布日期:2018-07-19
  • 信息来源:随州市政府网站编辑部
  • 编辑:杨文明
  • 审核: 李发兵

  “前不久结束的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作为小微企业,我们享受到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减税70738元。这对我们来说是大大的红包,是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有力地支持了我们企业发展。”7月17日,湖北金龙泵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饶金才高兴地对上门宣传税收政策的税务人员说。
  我市税务部门充分发挥税收职能,用足用活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2017年度,全市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达2978户,减免税款2698万元,优惠面100%。
  7月1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是自2012年以来全国第六次调整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我市小微企业减免税从2012年的0万元到2017年的2698万元,6年累计减税6300万元,减税红利不断释放。此次再送减税“红包”,将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负担,助力小微企业加快发展。据统计,此次小微企业减税扩围后,预计2018年我市又有近90户年应纳税所得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的小微企业,将享受到减税红利1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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