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辅助浏览
轻松阅读
读屏
视图
放大
缩小
配色
白底黑字蓝链接
蓝底黄字白链接
黄底黑字蓝链接
黑底黄字白链接
页面原始配色
大鼠标
辅助线
显示屏
声音
指读
连读
减速
加速
音量
增加音量
减小音量
后退
前进
全屏
全屏
刷新
退出
帮助
换肤
税收优惠政策惠及广水企业
  • 发布日期:2017-02-20
  • 信息来源:随州市政府网站编辑部
  • 编辑:苏杰
  • 审核: 黄振忠

    “‘营改增’后我们行发生的所有费用,都可以得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法律规定抵扣增值税,大大减轻了我们的税收负担。”2月17日,广水市农商银行工作人员罗炎辉高兴地说。
    该市农商银行的财务申报表显示,2016年5月至12月,该行实际缴纳增值税346万元,较“营改增”前减少税收负担151万元,实际税负大幅下降。
    自2016年5月1日全面推行“营改增”以来,该市国税局将税收优惠政策整理成册,向纳税人免费发放《税收优惠政策指南》;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相关企业,辅导企业依法办理减免税申报工作;及时受理纳税人报送的减税免税申请,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上报。同时,该局将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纳入个人工作绩效进行考核,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2016年,该市国税局累计办理各项税收减、免、抵、调、退税额32725万元,相当于当年国税收入总量的26.26%。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