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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三级应急响应,如何行动
  • 发布时间:2016-07-04 16:16
  • 信息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编辑:广水市人民政府
  • 审核:李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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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日22时,我省防汛应急响应由四级提升至三级。那么,什么条件下启动防汛三级应急响应?启动三级响应后,该如何行动?2日,记者采访了省防办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江炎生。

  依据《湖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中列举的8个条件,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就可启动三级响应。江炎生介绍,2日,我省长江监利以下至九江水位超设防,3日全线超警戒;武汉北部7条中小河流出现超保证水位或超警戒水位,全省超过5个以上市州同时发生严重洪涝灾害,这些已符合启动防汛三级应急响应条件之一、二、六款。

  江炎生说,启动防汛三级应急响应,由省防办提出建议,省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决定启动三级响应程序。常务副指挥长或副指挥长主持会商,并坐镇指挥,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省防指办公室加强值班,掌握情况,搞好协调、督导重点工程调度。省防指应派出专家组和工作组分赴一线帮助指导防汛抗旱工作。省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发布汛、旱情通报。

  在市(州)层面,相关市(州)防汛指挥机构的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分管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布防、抢险或组织抗旱,派出工作组到一线具体帮助防汛抗旱工作,并将防汛抗旱的工作情况上报省防指,并由省防指上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相关市(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省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应根据需要,主动对口落实任务,为防汛抗旱排忧解难。民政厅及时组织救助灾民。卫生厅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省气象局做好灾害性天气预报,视抗旱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实施飞机、火箭、高炮人工增雨(雪)作业。(黄中朝 熊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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