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沉审批权限提升服务效能
  • 发布时间:2023-04-19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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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黄振忠
  • 审核:黄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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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这类项目需要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逐层审批;权限下放后,高新区可自主开展审批,极大地提升了审批服务实效。”近日,随州高新区完成了随州鑫星新材料有限公司等相关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实现“办事不出园区”。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审批服务实效,今年3月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前期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请市政府批准了《关于下放随州市开发边界范围内工业项目设计方案规划审批权拟办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明确,随州市城市开发边界范围内,各工业园区内申报的工业项目设计方案,分为市管项目和区管项目两类进行规划审批。对区管项目(除“一河两岸”及炎帝大道等景观控制地带两侧以外的工业项目),设计方案规划审批权分别下放随州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曾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确保权责调整无缝衔接,曾都区和随州高新区主动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对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派出业务骨干到两地指导,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审批流程,完善档案管理,严格按章办事。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审批服务平台、系统的全部业务操作流程,提升自主审批能力和水平。
  审批权限下放后,各地在优化审批服务上继续探索,确保改革红利更好地惠及市场主体。
  随州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改革创新,按照“流程最优、程序最简、时限最短”,对工业项目审批实行“一站式”服务,由专人全程跟踪服务,让企业花更少的时间跑审批,有更多的时间跑市场;推行工业项目“多规合一”“多审合一”“标准地”带方案出让,“五证同发”“容缺受理”“联合验收”等改革制度;贯彻落实“先建后验”“承诺告知制”政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应减尽减的原则,在减材料、减时间、减环节上做文章,全力推动建设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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