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节约用水条例》(摘要)
  • 发布时间:2022-03-22 09:21
  • 信息来源:
  • 编辑:涂小丽
  • 审核:李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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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节约用水条例》由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六章四十条,在强化政府职责、加大惩处力度等方面,体现了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责任。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形成节约用水合力。坚持节水优先、统筹规划、总量控制、高效利用的原则,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机制。
  二、建立刚性约束制度。政府应当将用水总量、强度等主要指标纳入对下一级政府和本级政府有关部门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将年度节水目标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
  三、推进农业等其他行业节水。应当根据本地区水资源条件,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优化农业种植和养殖结构;开展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推进高效节水灌溉,新建农田灌溉设施应当符合节水灌溉标准,不符合标准的,应当逐步更新改造。工业企业应当加强用水管理,完善用水计量和监测制度,对生产用水进行全过程控制。鼓励工业集聚区统一供水、废水集中处理和企业间循环用水,实现水资源集成优化利用。公共供水单位应当采用先进的制水技术、工艺和设备,减少管网漏损。
  四、提升社会节水意识。应当将节约用水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学校教学和文明创建内容,普及节约用水知识和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保护水资源和节约用水意识。
  五、强化节水保障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节约用水投入机制,统筹相关行业、领域财政资金用于节约用水,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节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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