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是否办结 |
1 | 〔2020〕04-D1223009号 | 反映自2018年入住高新区东方锦园小区后,一直受到小区二次供水设备的噪声打扰,声音分贝高达68分贝(自述),家中家人因为噪声污染生病住院,经过上访投诉后,并将随州市玉龙供水有限公司、随州市威龙房地产公司和随州市瑞庭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起诉。现在二次供水设备升级并改到地下室,但是夜间卧室噪声仍有39.6分贝(自述),属于超标范围,二次供水设备在2号楼1单元地下室。 | 高新区 | 噪声 | 信访人反映2个事项。 1.信访人受小区二次供水设备的噪声打扰,经调查核实有噪声属实; 2、供水设备噪声声音分贝高达68分贝,夜间卧室噪声仍有39.6分贝,噪声是否超标以监测部门出具现场监测报告为准。 | 属实 | 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东方锦园小区地下停车场东北边处(2号楼1单元201室楼下),建设有该楼栋二次供水加压泵房,泵房内安装有二次供水加压设备一套,现场观察及听力发现,产生震动及声音主要来自三台水泵。2020年12月25日随州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检测人员于22:01至22:50分别对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东方锦园小区2号楼二次水压泵房和2号楼1单元201室主卧室进行检测,城管及环保执法人员现场见证检测。目前等待随州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的检测报告函结果进行下一步处理。 | 无 | 否 |
2 | 〔2020〕04-D1223011号 | 五眼桥中学斜对面的青年文化广场有个酒吧,每天晚上9点到凌晨3点,噪声扰民,老人和小孩休息受到影响,已经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了,希望调查处理,进行整改。 | 曾都区 | 噪声 | 12月24日22:00至23:00,专班对该酒吧进行了现场调查。经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酒吧进行噪音检测,共检测三个点,第一个点位于该酒吧消防通道围墙附近黄龙社区院内,实测数值41分贝;第二个点位于明珠小城小区内2号楼附近实测数值49分贝;第三个点位于明珠小城小区2号搂6楼居民家阳台实测数值38分贝。根据《随州市城区(包括曾都区)声环境功能区划》,该区域为一类区,夜间噪声应低于45分贝。监测结果显示,2个点位符合夜间噪声标准,1个点位超过夜间噪声标准4分贝。 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 属实 | 接到举报前,相关部门已接到群众投诉,并于11月16日在北郊街道办事处黄龙社区组织酒吧负责人与明珠小城小区居民商谈酒吧噪音扰民问题,根据居民诉求就存在的噪声问题进行了整改,至目前几处漏音点已处理,现处于设备调试阶段。 下一步,一是继续责令该酒吧降低设备音量及低音炮功率,对并空调和排气口做好隔音层处理;二是整改完成后,要求该酒吧聘请第三方公司对噪音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若检测结果不达标依法予以处理。 | 无 | 是 |
3 | ﹝2020﹞04-D1223012 | 市高新区淅河镇沙河村15组堰塘,村民把全村垃圾倒入堰塘,村委会决定把堰塘作为垃圾处理场,大概有4、5千方,从13年开始至今持续6、7年。 | 高新区 | 其他 | 2020年12月24日,经淅河镇环卫所、沙河村委会现场核查,沙河村15组堰塘边有堰塘清淤后的泥土及少量生活垃圾,村委会未决定把堰塘作为垃圾填埋场。村委会正在组织清理转运堰塘清淤泥土及少量生活垃圾,约30立方米。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2020年12月24日至27日,沙河村迅速组织人员已经将现场堰塘清淤后的泥土和少量垃圾清理干净,设置了禁止倾倒垃圾警示牌,并对堰塘进行有效围挡。已在围挡上安装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方面的宣传标语。 | 无 | 是 |
注:1.污染类型:大气、水、土壤、噪声、生态、辐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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