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编号 |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2018]2-7-D 0807-277 | 两水首义村油漆厂(业主罗明波),气味刺鼻,味道大。 | 曾都区 | 气 | 8月8日,曾都开发区管委会、区环保分局组成工作专班进行现场检查,罗明波利用的铸造厂现场有喷漆气泵、喷漆材料,地面有喷漆痕迹。罗明波爱人现场介绍,8月2日开始,利用这片无人看管的废弃厂地,偷偷从事喷漆作业。 | 属实 | 8月8日,区工作专班现场要求立即取缔罗明波喷漆作业点,彻底消除污染。8月10日,经区工作专班现场检查,罗明波已停止喷漆作业,相关设备已清运完毕。 | |
[2018]2-7-D 0807-281 | 天后宫小区九号楼一楼私人收废品,塑料瓶挤压噪声大。 | 曾都区 | 噪声 | 8月8日下午,东城办事处、区环保分局组成工作专班进行现场检查。该废品收购点主要是挤压易拉罐、塑料瓶时产生噪音,影响附近居民休息。 | 属实 | 由东城办事处、区环保分局组成整改专班,采取以下措施:1.责令黄国平不得在夜间(20:00-次日7:00)、中午(12:00-2:30)从事产生噪音的作业。2.建立长效机制,东城办事处和社区不定时进行抽查,一旦发现违规作业及时制止,并报告区环保分局予以处罚。 | |
[2018]2-7-D 0807-282 | 府河镇中心学校旁湖北怡诚胶粘包装有限公司,将废水排入府澴河,产生污染,生产时有刺鼻气味。 | 曾都区 | 水 | 该公司生产工艺中不需用水,只有高温冷却需用水,高温冷却用水全部来自蓄水池中储存水并采取循环利用。公司共有两个排污口,分为雨水排污口和生活排污口,厨卫生活污水口处建有沉淀池,两处污水口汇入府河镇污水管网排入河道中。现场勘查中发现:1.该公司蓄水池水量不足正从府澴河抽水补充,由于抽水管破损漏水,部分抽水顺着雨水沟回流入河;2.一段排水沟积水时间较长,没有及时清理,沟内水质发生质变;3.胶水储存罐车间旁有一处厕所,下雨时厕所内污水容易渗漏到雨水沟,且距离冷却塔过近存在安全隐患;4.在涂布车间内有原材料异味。 | 属实 | 1.立即更换抽水管,防止抽水管漏水通过排水沟倒流入河;2.清除整治雨水沟内积水,限期一周内拆除胶水储存罐车间旁厕所; 3.严格雨水和生活污水分流,在府河污水厂建成完工后严格按要求把生活污水并入污水处理管网中;4.办理环评手续时虽已征求群众意见,但仍然要进一步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5.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按环评批复和“三同时”验收意见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
[2018]2-7-D0806-278 | 青年路和舜井大道交叉口,盖帝大厦一楼大洪山烧烤,营业时间下午三点到凌晨两点,风机噪音太大,影响居民休息。 | 曾都区 | 其他 | 曾都区辉记大洪山烧烤时尚餐厅排烟管道较长,一直竖立到六楼顶上,经营时该管道发出的声音(该噪声是否超标,还需监测,目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暂不能对噪声进行监测),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有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于2018年8月8日,对辉记大洪山烧烤时尚餐厅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1、经营时关闭门窗;2搞好餐厅周边的环境卫生;3、将餐厅排烟管道用隔音材料包裹起来,尽量减少噪音扰民,在三日内整改到位。餐厅业主承诺积极按要求整改到位,确保餐厅噪声达标排放。 | |
2018]2-7-D 0807-287 | 南郊擂鼓墩庙儿坡(曾都一中背后)有一个垃圾站,对环境影响较大,脏水往下流。 | 曾都区 | 其他 | 该站点附近地面无排水口,每次雨天及日常对垃圾设施和地面冲洗后,造成污水积存,产生异味,给周围居民造成环境污染。 | 部分属实 | 市环卫局组织管理该站点的龙吉顺公司现场处理,龙吉顺公司安排专人对该站点及周围地面进行了全面清洗,并雇请吸污车对地面的污水进行吸污,目前该处环境卫生状况良好。同时,市环卫局督促龙吉顺公司每天对该站点的垃圾进行日产日清,并对产生的污水及时吸除。同时,将对该站点进行重点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
[2018]2-7-D0808-289 | 烈山大道明珠广场左端上城明珠小区西端进去的7号楼一楼尚客优酒店油烟扰民。 | 曾都区 | 其他 | 经现场核查,该酒店只经营住宿服务,不经营餐饮业,不存在油烟排放。 | 不属实 | ||
[2018]2-7-D0808-292 | 文峰新世界小区三号楼一楼放牛郎烧烤店和文峰简朴寨对面的辣妹子烧烤店晚上油烟排到外面。 | 曾都区 | 其他 | 放牛郎美食汇(放牛郎烧烤店)在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内开设餐馆,排出的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有一定影响。辣妹子食府文峰店(辣妹子烧烤店)已于2018内8月8日在烧烤操作间内安装了油烟净化器,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净化后排出(油烟排放是否达标,目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暂不能对油烟进行监测),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有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于2018年8月10日对放牛郎美食汇店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不得在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内开餐馆,否则依法处罚。 2018年7月29日,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已对辣妹子食府文峰店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采取有效的油烟防治措施:1.店内烧烤操作间要安装油烟净化设施;2.经营时关闭门窗,在未整改到位之前,店内不得经营烧烤。2018年8月8日,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再次到该店检查,店主称上次收到《责令整改通知书》后,已积极整改到位,安装了油烟净化器,目前再将排烟管道加长,调整排烟口的方向,尽量减少油烟扰民。下一步,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将两家餐饮业的油烟排放作为重点,派专人督办管理,如再有违规经营行为,将依法进行立案处罚,确保其整改到位。 | |
[2018]2-7-X0808-293 | 反映淅河李德林在淅河土城村、大庙村、幸福村等地无证非法采砂,破坏生态。 | 高新区 | 其他 | 李德林沙场采砂2018年2月前有采砂许可证,属于有证采砂;2月以后,采砂许可证到期,偷采砂石属非法采砂。 | 部分属实 | 1.针对李德林2018年7月16日的偷采行为,随州市水利局已进行立案并依法进行处罚。2.2018年7月23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明确河道管理范围及其划定标准的通知》,对河道管理明确了管理单位和管理范围,非法采砂行为将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巡查和依法打击。 | |
[2018]2-7-X0808-299 | 高新区淅河镇金屯二组、四组、六组部分村民干部串通,随意侵占水塘,私搭乱建,严重破坏金屯村生态环境。反映有水塘布满生活垃圾。 | 高新区 | 其他 | 1.2018年8月11日,高新区城管执法分局现场调查发现:淅河镇金屯村二组农户金游波2017年将原住房门前堰塘边填了大约20平方米面积为其子女建房(住房);金屯村四组农户金勇敬2015年填池塘边大约30平方米为儿子建住房;金屯村六组堰边是五组农户金从海住房,住房前后无安全保护网,出门就是堰,为了孩子们出行安全,2016年5月,其将房前后占堰边大约10平方米面积做了两面防护围墙。 2.8月10日淅河镇环卫工作人员对村湾内生活垃圾进行了查看,垃圾池内生活垃圾未及时清运,村湾及堰塘内散落部分生活垃圾。 | 部分属实 | 1、按照相关规定,淅河镇金屯村二组、四组、六组三处建筑属于规划执法一般管控区,均在淅河镇城建办办理了审批手续。 2、由村委会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镇环卫所将生活垃圾转运至城南垃圾处理厂;要求镇“洁美专班”加强巡查,督促村委会抓好生活垃圾收集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处置效率;根据《淅河镇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年将淘汰该村村湾内垃圾池,配套勾臂式垃圾桶和垃圾车,目前预算方案已通过。 | |
[2018]2-7-D0807-280 | 随县淮河镇阳平畈黑沟采石厂运输的车辆灰尘大 | 随县 | 气 | 2018年8月9日,随县环保局会同淮河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现场勘察,该公司运输道路为泥土路,在石料运输过程中产生一定的粉尘,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 属实 | 1.该公司正在将进出道路进行硬化,目前正在碾压地基。2.公司出资购买洒水车在早中晚按时对沿线道路洒水降尘,对运输车辆安装篷布遮尘,减少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 |
[2018]2-7-D0807-285 | 随县新街镇屠宰场(业主邹春庭),将污水往堰塘中排放,影响生活用水 | 随县 | 水 | 2018年8月8日,随县环保局会同新街镇政府现场勘察,该公司配套有雨污分流设施,建设有一个208立方米的硬化废水收集池,但检查中发现该公司西南边雨水收集沟内存在缺口,存在外排可能,该公司东南边废水收集池外存在白色管道,存在外排嫌疑。 | 部分属实 | 1、随县环保局于2018年8月13日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停止屠宰,到环保部门办理环评验收手续,待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开始经营。2、责令该公司对其废水收集池的外排管进行拆除和封堵,和对厂区内沟渠的缺口进行封堵,责令其对厂区及厂区附近的杂物和废水进行清理。3、随县新街镇政府、随县环保局将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其按照环评要求生产加工,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 |
[2018]2-7-D0807-286 | 唐镇大桥往枣阳方向走2公里,蓝色牌子(随州市长佳棉业有限公司)唐镇塑料制品厂(林君塑业)气味刺鼻 | 随县 | 气 | 2018年8月8日,随县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现场勘察,该公司未生产,经调查,该公司在融化、注塑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未经有效收集处理直接排入外部环境,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 | 属实 | 1、随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该公司已决定自行拆除设备,另行选址,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待环评手续完善后再进行投产。3、随县环保局、唐县镇政府将跟进督办,确保该厂拆除到位,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 |
[2018]2-7-D0808-290 | 吴山镇三合店村鼎扬矿场(场主:张老三)大货车运矿(下午到天亮)过程中导致三合桥路灰尘大,周围居民生活受影响。 | 随县 | 气 | 该公司采矿许可证自2015年5月13日到期,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群众反映该公司用大货车运矿其实是该公司在处理矿山上堆积的矿渣,运输过程中未采取防扬尘措施,导致路面灰尘大,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 属实 | 随县环保局已责令该公司尽快依法办理环评验收手续,在整改完成前不得擅自开工生产。随县国土资源局将加强巡查,若发现其违规开采将依法进行查处。 | |
[2018]2-7-D0808-291 | 随县环潭镇玉皇阁村委会东北方向2公里废旧编织袋造颗粒厂(厂主姓史)产生废气(很臭)废水(污染周围小河)。 | 枣阳市 | 气 | 2018年8月9日,随县环保局、环潭镇政府到现场进行勘察,发现该塑料厂位于枣阳市吴店镇境内,不属于随县辖区范围。 | 属实 | 该塑料厂位于枣阳市吴店镇境内,不属于随州市辖区范围,建议向属地相关部门反映。 | |
[2018]2-7-X 0808-297 | 大洪山风景区长岗镇一桥头食品屠宰场,臭气大、噪音、污水直排。 | 大洪山 | 水 | 大洪山风景名胜区食品屠宰场,位于长岗镇一桥桥头80米左右,始建于1998年,是在原长岗镇食品所办公区(平房)基础上改建的,并在多年经营中不断进行维修改造。因该场与居民区毗邻,屠宰设备、设施陈旧,屠宰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恶臭、废水、粪渣、噪音等环境污染,对周边居民生活会造成一定的影响。1998年,位于过境主干道(大洪山路)的食品站拍卖建房,食品公司将大院及部分房屋改建成小型屠宰场(屠宰点),2006年,企业改制,临街围墙及大院拍卖建成住宅小区。随后,该场周边相继建成了大洪山酒店(原长岗镇政府招待所)、农行小区等居民区。因集镇人口少,且绝大多数农户及居民户都有自养自食土猪的习惯,加之部分超市从外地引进了大量的猪肉,该屠宰点平均每天宰杀生猪2-3头左右,旺季(下半年到年底)平均每天3-5头。 | 属实 | 1.该公司自2012年8月起开始筹划迁址建设新的屠宰场,先后进行了规划方案编制、规划选址、立项审批等一系列前期工作,后因规划、资金等种种原因未予获批。2.随州市畜牧兽医局针对大洪山动检站下达过《关于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生猪定点屠宰场整改意见告知书》,要求“加强日常监管,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整体搬迁,远离居民区”。2018年3月,该场在景区动检站的指导下,在原地进行提档升级改造。改造的内容有:屋面换瓦,地面提升,三级化粪池清理扩大,场内仿瓷上顶,瓷砖上墙2米,将屠宰场的污水明沟盖板,并经三级化粪后接入镇区污水管网,进行屠宰设备更新等。改造后屠宰操作过程中基本上听不到噪音,看不到污水,粪污定点拖运,污水集中收集排放,经市屠管办验收基本合格。(所存在问题仍然是场址不合理)3.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采取相关措施:一是加快长岗镇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程,屠宰场废水直接通过排污管道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二是继续优化整体搬迁方案,积极筹措资金,实施远离居民区搬迁计划;三是搬迁之前进一步加强场内日常管理,严防废水、粪便、噪音等污染扰民现象发生。 | |
[2018]2-7-D0807-298 | 随县新街镇姚庙村9组天下农业公司粮食烘干灰尘、噪音 | 随县 | 气 | 2018年8月8日,随县环保局现场勘察,该公司办公楼、场地还在进行建设,公司无生产人员,未建设完毕,未投入生产,场内无原材料。 | 不属实 | ||
[2018]2-7-D0808-302 | 随县厉山镇灯塔村五组,地图搜索随州市久丰养殖有限公司附近石材厂,切割用的材料有致癌物质,影响当地居民生活用水 | 随县 | 水 | 2018年8月9日,随县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现场勘察,该厂建有一个18.75立方米硬化废水收集池,但收集不完善,雨污分流设施不到位,在生产过程中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少量废水排入外部环境。 | 部分属实 | 1、随县环保局已责令该厂停止生产,并要求其依法办理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目前该厂已停止生产,正在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2、责令该厂完善雨污分流设施,确保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3、随县环境保护局将加大巡查力度,确保该厂在未完善环评手续前停产到位,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 |
[2018]2-7-D0722-027 | 80年代末,市环保局下属环保公司招录30名职工,从事环保治理等相关工作,1995年环保公司停业,之后30名职工在环保系统上班,一直没解决养老保险问题,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其进行投诉。2016年12月2日,市环保局、市劳动人事仲裁院组织了解决30名职工养老保险问题协调会,对协调结果仍不满意。 | 曾都区 | 其他 | 经查实,80年代中期和90年代初,随州市环境保护局下属环保公司招录的30名职工均为企业职工身份,应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目前均未参加养老保险。 | 属实 | 市人社局在2017年已对《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整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问题的通知》中涉及该问题给予明确答复,并按照社会保险政策进行了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由于用人单位的30名职工对答复意见和协调结果不满意,办理工作一直处于停滞状态。此类人员已有明确规定不能纳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范围,应由市环保局根据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为他们办理养老保险。 | |
[2018]2-7-X0808-296 | 洛阳桃园湖山庄(桃园河水库中间小岛上)污水直排,天勤猴子养殖场养殖污水直排桃园河。 | 曾都区 | 水 | 所反映两家公司分别为湖北天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随州分公司和随州市陈家寨生态园有限公司。2018年8月9日,洛阳镇政府、区水利局、区环保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实地核实。经调查,未发现两家公司有污水直排口,但是两家企业都不同程度存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湖北天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随州分公司内部建有污水处理设备,并在投入使用,经过污水处理设备处理的水源进行循环利用,现场未发现有对桃源河水库的污水直排情况。存在养殖区门口的水库边有渗水流出并带有淡黄色的不明漂浮物,渗水无臭味、养殖区内有异味。随州市陈家寨生态园有限公司内部建有污水处理设备,餐饮类进入隔油池进行处理、住宿类生活污水基本进入污水设备管网,污水经过处理设备处理后都排流在内部建设的池塘。经过多次净化,污水排流的沉水池无明显污垢,水表基本清亮,未发现污水直排情况。存在污水收集管网不顺畅、隔油池管理不到位,有溢流现象。 | 不属实 | 根据现场勘查情况,区工作专班要求湖北天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随州分公司:1.所有污水必须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严禁外漏外泄;2.责令该公司2日内清除养殖区门口水库边渗水处的黑色腐质物,并查明渗水的来源。强化污水处理站的管理,杜绝污水流入桃源湖水库。3.考虑该公司特殊性要求封闭雨水沟对水库直排,要求厂区内雨水沟并入污水处理设备管网进行污水处理。 要求随州市陈家寨生态园有限公司:1.进一步完善雨污分流设施,对污水收集管网进行整改,保证排污管通畅,确保生活污水全部顺畅进入污水处理站,严格确保雨水管和污水管分开;2.限期一周内在瑞金楼区域增加污水加压设备,把瑞金楼的污水排入到井冈山楼沉污池后再进入污水处理设备;3.专人定时清理油污、沉淀物,并做好记录。 目前,区环保分局正对两家企业的行为依法调查处理。 | |
[2018]2-7-D0808-300 | 烈山大道北端明珠广场客车厂油漆车间(靠近黄垅小区),气味刺鼻,味道大。 | 曾都区 | 气 | 8月9日,北郊办事处、区环保分局、楚风社区组成专班现场检查,检查时部分车间正在生产,两个喷漆棚内未从事汽车喷涂作业,但有曾喷漆作业痕迹,由于厂区周边近年来陆续建设为居民小区,致使该处油漆喷涂点经营时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 属实 | 1.责令该客车厂内的所有租赁户立即停止油漆喷涂作业。一旦发现有喷涂行为,严肃查处。2.要求湖北新楚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对相关租赁户采取断电措施,配合整改,规范经营。3.联合执法部门加强监管,如发现没按要求整改,将联合执法部门共同执法,立案查处。4.加快落实该厂区的搬迁开发事宜,彻底解决该处厂房无序租赁经营,无人管理的问题。5.区环保分局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调查处理。 | |
[2018]2-7-X0808-303 | 万店镇东两河口水库,长期被投鸡粪化肥污染。镇分管党委副书记和水库河长派出所所长,不管还对投诉人打击报复,勾结黑恶势力。 | 曾都区 | 其他 | 经调查,反映“东两河口水库,长期被投鸡粪化肥污染”情况属实。8月9日,万店镇、区农业局、区水利局、区环保分局组成工作专班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该水库主要用途是水库周边农民用于农田灌溉,现场未发现有堆投鸡粪及其它粪便痕迹,水面上没有发现有鸡毛等漂浮物。水库承包人张加财表示其在2017年5月左右往水库投入过磷酸钙40包,现在主要使用菜籽饼和油糠进行养殖。同时,经走访周围群众和有关人员,2017年以前,承包者曾有向水库投放鸡粪的行为。 | 属实 | 1.区农业局现场对张加财2017年在东两河口水库投肥(粪)养殖一事进行立案处罚,签订了渔业生态养殖承诺书。2.加强对环境水质监测,严禁投肥养鱼,一旦发现有投肥养鱼等污染水体行为,区环保分局将依法严肃查处并由区水利局立即取缔其承包合同。 | |
[2018]2-7-D0807-283 | 曾都区东关学校露天小吃街,噪声大特别吵,油烟大。 | 曾都区 | 其他 | 曾都区东关学校门口为近圣门巷,沿街门面有60余家,每天晚上6点左右,有从事炒花饭、麻辣烫的摊主10余家到此处经营,并产生一定的油烟和噪音,对附近居民有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对近圣门巷出门出店、占道经营行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60余份,组织人员对近圣门巷两旁的出店经营进行了规范,并于8月9日、10日下午组织人员对该巷进行整治,规范出店经营16处,清理流动叫卖30余处,暂扣流动三轮车、餐车12辆,暂扣流动广告牌12块,通过整治目前近圣门巷的市容秩序已得到全面规范。 下一步,城管部门将该道路的出店经营行为作为关注重点,派专人督办管理,如再有违规经营行为,将依法进行立案处罚,确保其整改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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