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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环保督察转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一览表(截至2018年8月11日)
  • 发布时间:2018-08-12 08:24
  • 信息来源:市环保局
  • 编辑:许静
  • 审核:李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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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2018]2-7- X0808-294

广水市应办印台山广场露天烧烤油烟大、污水直排、广场舞噪声大。

广水市

其他

经调查,印台山广场是广水市政府规划许可的夜市一条街,露天烧烤摊点较多,大部分摊点用炭火烧烤,油烟扰民;同时,部分群众在印台山广场跳广场舞,有时噪声扰民。印台山广场附近的夜市摊点废水已由各下水道进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部分属实

1.广水市成立印台山广场周边环境整治专班、制定整治方案。严禁经营户跨门、占道,要求露天烧烤摊点使用环保型无烟烧烤炉具和油烟净化设备,严格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维护环境卫生秩序。对违法经营户采取暂扣店外桌椅和行政处罚;2.城管部门与广场舞群众沟通,对两支广场舞队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跳舞时间:早上6:30至8∶00,音量不能超过50分贝;晚上18:00至20∶30,音量不能超过45分贝。


[2018]2-7-X

0808-295

广水市广办九皇一号楼(老酱园)一楼“潜江五七清水虾馆”、“老孙家烧烤”烧烤油烟大,噪音大。

广水市

其他

经现场调查,潜江五七清水虾馆和老孙家烧烤本系一家夜市摊点,系商住混合楼一楼,老孙家烧烤是以前该门店程姓店主的门店招牌,2018年3月由现业主李世国租赁改为“潜江五七清水虾馆”。前后两位门店业主在此经营过程中均因油烟大,噪音大的问题与楼上居民产生纠纷,执法人员多次进行现场调解。

属实

广水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于8月10日对潜江五七清水虾馆业主提出如下整改意见:1.该店的经营行为全部到室内进行,不允许露天加工作业或室外摆放   桌椅占道经营;2.营业时间调整为下午6点至晚上11点;3.安装地抽设施或加高烟囱,做好油烟的排放处理;4.做好环境卫生门前四包工作,保证环境卫生秩序,接受群众的监督.


[2018]2-7-D

0808-301

广水应山十里镇灵台山村村办公室附近的洗沙场(风机厂后面一公里)将污水沙子冲到河道里。要求拆设备。

广水市

其他

经调查,该洗沙场距离河道50米左右,洗砂废水流入一个约20立方的土坑后满溢排入河道。

属实

1、广水市环保局已于2018年6月29日责令该洗沙场停止生产,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2、广水市十里办事处将组织人员对该洗沙场采取断水断电拆除设施等措施,杜绝环境隐患。


[2018]2-7-D0805-261

随县均川镇新河村几家猪厂(沿着河道)往河道中排放猪粪,影响生活用水

随县

随县均川镇王兴力养猪场养殖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一部分清运至周边农户用于种植,一部分经周边沟渠排放至杨树河,且该养猪场选址不合理,距离河道约100米。随县均川镇李其刚养猪场养殖废水未经有效收集,养殖废水经地下管道直接排放至杨树河,且该养猪场选址不合理,距离河道约30米。随县均川镇黄万启养猪场养殖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一部分清运至周边农户用于种植,一部分经周边沟渠排放至杨树河,且该养猪场选址不合理,距离河道约30米。

属实

2018年6月1日,随县环保局已对王兴力养猪场进行立案查处, 6月5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 7月24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正在查处中。2018年6月5日,随县环保局已对李其刚养猪场进行立案查处,   6月8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7月24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正在查处中。2018年5月31日,随县环保局对黄万启养猪场进行立案查处,   6月8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7月24日下达随县环罚字《行政处罚决定书》,正在查处中。下一步,随县农业局、均川镇人民政府、随县环保局将对3家养殖场加强督办,责令停止养殖,将存栏的生猪进行清理转运,确保其停止违法养殖行为,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2018]2-7-D0805-262

随县环谭镇陨阳村陨阳砖厂,砖厂内还含有塑料厂、火纸厂。其将废水排入河中,污染水质,影响生活用水

随县

1. 随县环谭镇陨阳村陨阳砖厂,该厂于2005年停产倒闭,砖窑已废弃拆除,无制砖机器设备,场内已复垦植树。2.随县环潭镇雷波塑料加工厂因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于2015年2月12日被随县人民政府依法进行关闭。2018年8月6日,随县环保局工作人员现场勘察发现,该厂车间厂房已损坏,生产设备已基本拆除。现场未发现废水外排迹象。3. 现场检查发现,火纸厂生产设备和生产电机已自行拆除,仓库内无生产成品,有少量原材料未清理完毕,现场未发现废水外排迹象。

部分属实

1、随县环保局已于2018年7月3日对该火纸厂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018年7月31日,对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

2.随县环境保护局、环潭镇人民政府将加强执法检查,强化跟踪督办,确保该厂关停到位,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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