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后第一时间要给所在单位报告,通知单位相关部门知晓,由单位相关负责人在24小时内打电话到同级社保局工伤保险科备案(市本级为3230206,随县3338707,广水6249921,曾都区3315058),用人单位30日内,到政服务中心人社窗口领取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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