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首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收划转业务
  • 发布时间:2022-01-04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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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杨文明
  • 审核: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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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相关安排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和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联合通知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我省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全部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2022年1月4日,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家税务总局随县税务局对随州市中润循环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竞得的随县G2021年66号地块缴纳的土地出让价款征收划转进行实际操作,随县自然自然和规划局通过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向随县税务局推送了首张《湖北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费源信息表》,缴费人中润公司申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纳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并取得了《中央非税收收入统一票据》。

随州市中润循环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负责人李女士表示:“作为国有使用权出让收入征管改革后首家业务受益人,特别要感谢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随县税务局对我公司的大力支持。”随州市中润循环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石材废料加工、制造和销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充分发扬“店小二”精神,强化服务意识,全力保障中润循环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的用地需求,为其提供了坚实的要素支撑。据悉,中润循环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启动运营后将大力消纳随县石材废料,为建设绿色矿山、打造美丽随县增添强大助力。

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对于中润公司后期用地手续完善相关事宜,县局会组建专班进行一对一跟踪服务,积极主动作为,让服务真正落到实处,让企业真正得到实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优化营商环境重要关口,将严格落实县委书记陈良在三级干部大会上对优化随县营商环境提出的相关要求,持续升级营商环境,切实破解营商环境顽瘴痼疾,以更高的服务质量,更优的业务水平,更多的群众满意度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再上新台阶。(薛家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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