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财政局、商务局,各旅行社及有关单位:
为提升2024年“金秋随州”暨“一季三会四赛”活动质效,鼓励市内外旅行社开拓随州文旅市场,激发全市文旅消费活力,经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研究起草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制定印发《2024年“金秋随州”暨“一季三会四赛”活动“引客入随”奖励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随州市财政局
随州市商务局
2024年9月27日
2024年“金秋随州”暨“一季三会四赛”
活动“引客入随”奖励办法
为提升2024年“金秋随州”暨“一季三会四赛”活动质效,鼓励市内外旅行社开拓随州文旅市场,激发全市文旅消费活力,特制定2024年“金秋随州”暨“一季三会四赛”活动“引客入随”奖励办法。
一、申报奖励对象
在国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合法经营的旅行社。
二、奖励项目、时间
奖励项目:旅行社接待随州市以外团队来随游客奖励;
奖励时间:2024年9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奖励标准
(一)旅行社接待市外航班团、列车团游客奖励
1.包机、专列入随旅游奖。旅行社以包机方式(从武汉、襄阳机场中转并直达随州)或以旅游专列方式(列车直达随州)接待外市团队游客入随旅游,包机或专列人数100人及以上、游客均在随州住宿1晚及以上、游览3个及以上A级景区:①每趟包机、专列奖励3万元;②游客均在随州住宿1晚基础上,每增加住宿1晚,额外奖励0.5万元;
2.航班、专列团队入随旅游奖。旅行社以航班团队方式(从武汉、襄阳机场中转并直达随州)或以乘坐列车团队方式接待外市团队游客入随旅游,团队旅游人数10人及以上、游客均在随州住宿1晚及以上、游览3个及以上A级景区:①给予每人30元奖励;②游客均在随州住宿1晚基础上,每增加住宿1晚,额外奖励40元/人;
包机、专列入随旅游奖和航班团队、专列团队入随旅游奖,旅行社申报的市外团队只计入其中一个奖项。
(二)旅行社接待外市旅游大巴团游客奖励
大巴团入随旅游奖。对组织大巴团来随旅游,游客均在随州住宿1晚及以上、游览3个及以上A级景区,每团人数在40人以上的,给予每人30元奖励。游客均在随州住宿1晚基础上,每增加住宿1晚,额外奖励20元/人。
(三)旅行社接待外市自驾游游客奖励
自驾游入随旅游奖。对组织旅游自驾车10台以上、旅游人数30人以上,且游客均在随州住宿1晚及以上、游览3个及以上A级景区的旅行社,给予每人30元奖励。游客均在随州住宿1晚基础上,每增加住宿1晚,额外奖励20元/人。
(四)组团接待人次累计奖励
在金秋随州活动期间(2024.9.15-12.31)期间,市内外旅行社接待市外来随游客,在随州住宿1晚以上、游览3个以上A级景区的旅行社,累计接待人次达到1000—3000人(含)的,奖励该旅行社1万元;累计接待人次达到3000—5000人(含)的,奖励该旅行社2万元;累计接待人次达到5000—10000人(含)的,奖励该旅行社5万元;累计接待人次达到10000人以上的,另给予每人10元奖励。
(五)“引客入随”酒店优惠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遴选全市40家酒店成立“金秋随州”爱心酒店联盟,针对“引客入随”参与活动旅行社,其组团来随旅客入住酒店联盟指定门店,各联盟成员给予旅行社网上预订价格的八折优惠。
以上奖励项目中“接待市外团队游客人数”,指旅行社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团队系统模块中填报的2024年9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接待随州市外团队游客数据。
四、奖励申报方式
(一)旅行社使用奖励申报审核系统实时填报团队详细信息,提交纸质凭证;
(二)市文化和旅游局采购第三方审核公司对申报资料实时审核;
(三)奖励办法申报细则另行制定,附随州市A级景区及40家“金秋随州”爱心酒店联盟名单;
(四)奖励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30日。
五、资金来源
奖励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
六、资金拨付办法
根据第三方审核机构的审核情况报告,制定奖金分配方案,经市文化和旅游局和市财政局审核后呈报市政府审批,及时发放奖励资金至旅行社。
七、工作要求
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强组织管理,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支持2024年“金秋随州”暨“一季三会四赛”活动“引客入随”工作,最大限度发挥奖励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激发文旅市场活力。要压实责任,严格审核把关,认真执行奖励政策标准,加强督查检查,严防虚报作假行为。
附件:1.随州市A级景区名单
2.“金秋随州”爱心酒店联盟商户名单
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2024年9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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