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日,《市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市国资委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并印发。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合规管理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是企业防控风险、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战略部署,作为国有企业必须通过加强合规管理,持续优化公司治理体系,进一步厘清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全面提升公司治理能力。
二、制定过程
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参照《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制定,在征求了各市属企业和委法律顾问意见后,按照规范性文件发文程序,于2024年2月1日印发该《办法》。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七部分45条。
第一部分总则: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府国资委根据市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或日常管理职责的市属企业。分别解读了合规、合规风险、合规管理、市属企业开展合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
第二部分组织和职责:分别对市属企业党委、董事会、经理层履行合规管理职责;设立合规委员会;设立首席合规官;建立健全覆盖各层级企业、贯穿各业务领域的合规管理组织架构,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导、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牵头的合规管理工作机制;合规管理主体责任职责等方面进行规定。
第三部分合规管理重点:市属企业应当根据外部环境变化,结合自身实际,在全面推进合规管理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切实防范合规风险。
第四部分运行机制:市属企业应当构建分级分类的合规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合规风险识别评估预警机制、将合规审查作为必经程序嵌入经营管理流程、建立违规问题整改机制,、建立健全违规举报机制、建立合规激励机制、强化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与法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协同运作机制。
第五部分合规文化:市属企业应当将合规管理纳入党委法治专题学习、建立常态化合规培训机制、加强合规宣传教育、引导全体员工自觉践行合规理念。
第六部分监督问责:市属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违规行为追责问责机制明确责任范围,细化问责标准,针对问题和线索及时开展调查,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违规人员责任。
第七部分附则:市属企业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合规管理制度,推动所属企业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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