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发布解读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政策问答
什么是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发布日期:2022-01-18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审核:国资委 字号:[ ]

省、市(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本级人民政府的直属特设机构,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统一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授权一个部门或者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具备条件的县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置独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统称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上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依法对下级人民政府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