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召开2022年上半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
  • 发布时间:2022-08-18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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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杨文明
  • 审核:陈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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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2年上半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就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答记者问。
    新闻发布会上,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实施长江高水平保护攻坚提升行动、强力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等方面,对我市上半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详细介绍。据通报,2022年上半年,我市重污染天数为0,空气环境质量三项重点考核指标PM10平均浓度、PM2.5平均浓度和优良天数比例在全省排名均实现了进位;我市19个省控断面优良比例为89.5%,与去年同期持平,3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下一步,我市将持续落实“生态立市”战略,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统筹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扎实做好“治山理水”文章,为随州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提供生态支撑。
    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就我市实施排污许可制、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和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开展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随州日报、随州广播电视台、随州发布、随州政府网、随州论坛、云上随州等新闻媒体的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并现场提问。

随州市2022年上半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杨丽玲

一、上半年全市环境质量状况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我市PM10平均浓度为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了7.7%,列全省第4位(浓度值由低到高排列),较去年同期上升了5位;PM2.5平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列全省第8位(浓度值由低到高排列),较去年同期上升了5位;优良天数比例为82.9%,列全省第6位(优良天数比例由高到低排列),较去年同期上升了4位。重污染天数为0。我市空气环境质量三项重点考核指标在全省排名均实现了进位。
    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我市19个省控断面优良比例为89.5%,与去年同期持平(府河平林、孝昌王店断面尚未实现均值达标)。3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六大专项行动”,对36家重点专汽喷涂企业实行全方位全时段监控,在全省率先实现机动车IM制度信息化闭环管理。积极申报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开展重点流域沿线集镇屠宰场生产废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排查整治环境问题12个。推进生态示范创建,随县喜获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新增省级生态镇2个、省级生态村11个。
    (二)大力实施长江高水平保护攻坚提升行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完成中心城区230个老旧小区63公里管网改造和3条老城区主干道、22条次支道路雨污分流改造,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63.33%。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成效明显,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率分别达99.85%、94.07%,化肥使用量同比下降1.8%,农药使用量同比下降4.3%。国能长源随州发电有限公司、广水市宝利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获省级节水型示范项目。
    (三)强力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截至目前,我市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交办信访事项已全部办结。通过“12345”线上平台、来信来访等多渠道受理并妥善调处生态环境信访问题604件,排查化解生态环境领域矛盾纠纷13个。
    (四)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组织谋划重大生态环境工程项目,目前我市纳入中央生态环境系统污染防治项目51个,拟申请总投资6.8236亿元。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排查整治生态环境风险隐患11个。开展生态环境现场执法677次,立案41件,下达处罚决定书29件,处罚金额196.65万元。
    (五)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严格“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依法否决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6个。深化“专班入企、驻点帮扶”党建惠企工程,提供优化建议28条,帮助排查整改问题16个。指导重点企业争取中央超低排放改造、VOC深度治理项目资金1000余万元。

答记者问摘要


      1、 我市排污许可制度在贯彻执行上有哪些新特点新要求?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文钟:

目前实施的排污许可制,主要有以下新特点及新规定:
     一是推行了“一网通办”。所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申报、登记与核发、信息公开、执行报告报送、自行监测公开等均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操作,实行“一网通办”“全程网办”。
    二是实行了综合许可。按照“一企一证”原则,将企业基本信息与污染物排放行为关联的生产工艺及治理设施、排放口信息,企业信息公开、自行监测、执行报告等要求全部纳入排污许可,实行综合许可。
    三是厘清了各方责任。排污许可规定排污单位要落实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并自证守法;生态环境部门依规核发、按证监管、依法处罚;社会公众通过许可信息公开等监督企业排污行为,构建“企业自证守法、政府依证监管、社会共同监督”的新型治理体系。
    四是提高了违法成本。《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对无证排污、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明确了处理条款,并加强了与治安管理处罚和刑事处罚的衔接,违法成本明显提升。同时,生态环境部门将排污许可纳入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体系,推动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全覆盖,严查排污许可违法行为。
  

2、通报数据显示,近期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均呈优良,生态环境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杨丽玲:

今年6月,市环委会办公室专门印发了《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六大专项行动”整治方案》,目前各项整治工作已全面展开并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持续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行动。加强非现场执法手段运用,对36家已安装视频监控的涉VOC排放企业,随时进行线上抽查,确保企业喷涂车间规范运行。
    二是大力开展餐饮油烟整治行动。对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装置安装、油烟排放方式等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烧烤油烟直排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取缔露天烧烤2处,督促3家室内烧烤门店完善油烟净化处理设施。
    三是持续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加大城区洒水压尘、空气抑尘频次。围绕建设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六化”标准,深化文明施工突出问题治理。
    四是加大露天焚烧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全市累计查处违法焚烧秸秆行为14起、罚款9500元,处理处分禁烧工作履职不力的各级干部61人,全市秸秆焚烧强度同比呈下降趋势。
    五是开展汽车维修喷漆整治行动。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禁室外露天作业,依法处理露天喷漆作业行为。
    六是积极推进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柴油货车多部门联合路检路查执法活动,对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检测出尾气超标的,依法予以处理。
  

3、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是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绿色基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此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工程师周德亮:

 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我局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是统筹规划高屋建瓴,深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细化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着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和城镇发展格局。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严守粮食安全保护底线,严格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布局,遵循全覆盖、不重叠的原则,优化全市国土空间格局,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
    二是科学编制专项规划,指导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统一安排部署,我局于2021年8月启动了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形成送审稿呈报省自然资源厅进行审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聚焦“长江大保护”“汉江经济建设”,构建“双廊五区两屏”生态修复格局;统筹生态修复单元内山水林田湖草沙等各类生态要素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将随州市划定为三类11大生态修复分区;依据随州市资源环境特点及生态系统特征,规划部署生态修复重点工程75个。该项规划公布实施后,将更加科学地指导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迈上新台阶。

 4、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的主要成员单位之一,市住建部门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郭国成:

近年来,市住建局聚力聚焦城镇生活污水和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已整治随州市中心城区黑臭水体14条,治理长度15公里;全市5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和37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建成100吨/日的最先进中温碳化处置工艺污泥处理项目,污泥实现无害化处理;全面实施管网更新,完成中心城区483公里管网排查工作,实施雨污分流管网改造140余公里。上半年,中心城区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63.33%(“十四五”目标70%),污水收集效能显著提升。
    下一步,将继续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和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在提档升级上下功夫。一是加快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补短板建设,紧跟城市空间拓展步伐,及时配套管网建设,加快城市管网缺陷改造和雨污分流改造进度,提升污水收集效能,力争“十四五”末中心城区基本实现管网雨污分流。二是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指导和运营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规范运行。三是加强城市内河管理,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加强对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督促和指导,确保“十四五”期间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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