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新闻发布会
  • 发布时间:2019-12-0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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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随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新闻发布会

      时间:12月3日上午9点

      摘要:12月3日上午,随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的随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新闻发布会,对我市出台的《随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管理指导意见》进行政策解读,并现场回答记者提问。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晓义主持新闻发布会;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熙发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明成和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孙建波答记者问。

      参加媒体:随州政府网、随州日报、随州电视台、随州广播电台、云上随州。

    


发布会现场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晓义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熙发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明成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孙建波

      文字实录: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晓义: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各位参加随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的“随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新闻发布会。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积极应对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和新技术革命对劳动者就业冲击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促进扩大就业的重要举措,是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抢抓政策红利,推进品质随州建设,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随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管理指导意见》,回应群众就业关切,服务随州经济社会发展。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来了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熙发作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同时,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明成,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孙建波也参加今天的发布会,具体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首先,请刘局长作政策发布。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熙发: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此次新闻发布会的主要目的是,向大家介绍我市正在推进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首先,我代表随州市人社局,向长期以来关心、关注和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媒体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稳就业是“六稳”之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是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的重要举措,是贯彻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是发挥失业保险防失业作用的重要抓手。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提高职业培训质量,增强就业人员技能。为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用于1500万人次以上的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

       5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5月23日,国务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部署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胡春华副总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7月26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湖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45号);8月23日,省政府专题召开全省部署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黄楚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结合我市实际,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统一,坚持培训质量、培训效能和规范操作相结合,从目标任务、培训对象、培训形式、补贴标准、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贯彻落实措施,形成了《随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管理指导意见(2019-2021年)》,并于日前正式印发。是我省率先出台地方配套政策的市州。

       《指导意见》是我市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抓手,在工作措施上立足随州实际,在培训模式上强化市场思维,在制度监管上坚持政策底线,应该来说,是一份含金量高、操作性强的政策文件。按照我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规划,在2019年至2021年三年时间里,共计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万人次以上,将为推进“品质随州”建设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为促进我市劳动者高质量就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下面,我从以下三个方面向大家简要介绍这一政策。

       首先,是“培训谁”的问题。此次大规模的职业技能培训,按照“应培尽培”“愿培则培”“需培就培”的原则,面向三类人员梯次实施:第一类是企业职工,重点围绕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主导支柱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支持重点企业以项目制培训方式开展高精尖缺技能人才培训。支持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普遍开展安全技能培训。支持帮助困难企业开展职工转岗转业培训。支持企业推行新型学徒制培训。第二类是就业重点群体。主要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等青年、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等各类重点群体,大力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专项培训。对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人员开展创业创新培训。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开展职业农民技能培训。第三类是贫困劳动力。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和“两后生”,深入实施“技工院校技能脱贫专项行动”,对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按规定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等政策;对子女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按政策给予补助;通过项目制培训等方式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其次,是“谁来培训”的问题。此次大规模的职业技能培训,在大的方向上坚持市场化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以及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实训中心、就业训练中心、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定点职业培训机构,调动、整合、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职业院校和公共就业训练机构基础作用、各类民办机构重要作用,建设一批基础条件好、培训能力强、管理规范的培训主体。    

       最后,是“怎么培训”的问题。为组织好此次大规模的职业技能培训,《指导意见》明确了培训的形式,对不同的培训对象采取差异化、个性化的培训模式,不搞同质化的培训;明确了补贴标准、申报流程,拿出“真金白银”调动培训对象和培训主体的积极性,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吸引力,同时尽可能地简化申报程序,提高培训的可操作性;明确了人社、财政、企业、培训机构各方职责,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资金管理,建立诚信办学承诺制度引导培训主体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诚信办学,确保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助资金“用得其所”。

       我市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相关资料已发给大家,欢迎大家提问!谢谢!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晓义:

       谢谢刘局长的介绍。下面开始提问,提问之前请通报所代表新闻机构。


       随州日报记者:

       我市出台的《指导意见》有哪些政策创新点?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明成:

       《指导意见》结合随州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在政策上实现突破创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适当提高了培训补贴标准。与现行就业培训补贴政策相比,补贴标准有所高、培训方式更加灵活、培训的操作性更强,更有利于调动企业、培训机构、劳动者三方积极性。如,育婴师培训,过去培训20天,每人只能申报1000元培训补贴,现在培训10天,可以申报1000元补贴。
       二是建立了考培分离工作机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中,我们明确要求,企业、培训机构按规定完成培训课程后,由人社部门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机构组织培训结业考试或鉴定考核,为学员颁发相应证书。通过考培分离,有利于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防止培训工作中弄虚作假,促进培训机构规范教学,提升培训效果和办学质量。
       三是创新了培训监管方式。培训过程监管以不定时抽查、学员满意度测评、培训结果考核为主。
       四是创新了资金拨付方式。对企业组织开展职工培训,由企业组织申报,可以按照补贴标准的40%先行预拨培训补贴资金。
       五是建立了鼓励鉴定的正向激励机制。《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对参加职业资格鉴定考试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在相应培训补贴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给予补贴。这一措施改变过去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只能领取80%培训补贴的规定,符合当前国家职业资格改革新形势新要求,有助于鼓励培训机构开展国家职业资格范围内的培训,积极组织培训学员参加职业资格鉴定考试。


       随州政府网记者:

       申报定点职业培训机构有哪些要求?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孙建波:

       《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明确,培训机构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社部门申请成为认定的职业培训机构,即定点培训机构。
       定点培训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①取得政府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②有本单位所有或租用的固定培训场所,面积500平方米以上,有相应实训设施设备。③有具备资质、较为稳定的师资队伍,教师应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证明及其他资格。④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随州广播电台记者:

        我市对培训补贴标准有哪些具体规定?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孙建波:

        对就业重点群体、农村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培训时间要求5-10天,按照每人每天100元标准给予组织实施培训的培训机构补贴。符合政策规定条件人员,按规定给予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
       对企业新录用员工开展岗前培训的,培训时间为5-7天,按照每人每天80元标准给予组织培训的企业培训补贴。
对企业在岗职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的,培训时间不少于6个月,每月集中培训不少于2天(12个学时),补贴标准按照初级工1000元/人、中级工1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给予组织开展职工培训的企业培训补贴。
       企业开展新技师培养的,培训时间不少于12个月,每月集中培训不少于2天(12个学时),补贴标准按照高级技师5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标准给予组织开展职工培训的企业培训补贴。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标准按照中级工每人每年4000元、高级工每人每年6000元标准给予组织开展的企业培训补贴。其中,以中级工为培养目标的,培训时间为1年,以高级工为培养目标的,培训时间为2年。
       以工代训补贴按照每人每月350元标准给予开展以工代训的各类经营主体(企业、农民合作社、扶贫车间)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职业培训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云上随州记者:

       企业组织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的申报流程有哪些?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孙建波:

       具体有四个环节:
       一是拟定培训方案。企业应根据岗位需求,确定培训项目、培养目标、培训对象,主动与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对接,达成培训意向,签订培训协议,与培训机构共同研究制定具体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培训时间及教材使用、师资安排等。
       二是组织实施培训。培训方案确定后,由企业将培训方案向当地人社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申报,经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开班后组织实施。企业、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培训,并做好培训过程记录,对培训过程录像留存备查,建立培训工作台账。
       三是培训结果考核。企业、培训机构按规定完成培训课程后,由人社部门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机构组织结业考试或鉴定考核,为学员颁发相应证书。
       四是补贴资金拨付。培训结束后一个月内,企业、培训机构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补贴资金,经财政部门审核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或培训机构账户上。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晓义:

       我们提问环节就到这里,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光临,希望大家一如继往关心、支持随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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