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
  • 发布时间:2023-05-19 14:39
  • 信息来源:
  • 编辑:杨文明
  • 审核: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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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

二、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符合条件的企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等。

三、政策依据:

1.《关于转发人社部失业保险司〈关于做好稳岗返还预发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关于深化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4号)

四、支持政策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于返还比例,服务业市场主体按照大型企业30%,中小微企业90%返还,其他行业企业暂按此比例开展数据比对。

五、执行期限:2022年的稳岗返还政策目前处于数据比对阶段,待省里新一轮稳岗返还政策文件下发后启动。

六、办事条件(申报条件)

免申即享。

七、办理基本流程

免申即享”惠企经办模式,即采取后台大数据比对,核实用人单位享受政策条件,精准向符合条件单位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做到“免申请、零跑腿、速发放”,用人单位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足不出户坐等资金到账。

具体流程:1.通过省社保信息系统批量导出参保缴费数据,高效准确筛选返还名单;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依法依规确定企业信用情况(是否已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是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清单等);

3.将初审的企业名单在政府官方网站公示,并在云上随州等网站媒体以及QQ、微信工作群进行政策宣传;

4.用人单位按照《省社保系统用人单位银行账户信息完善指南》中步骤在省社保系统中完善银行信息后,即可通过社银对接平台直接快速拨款,进一步压缩资金发放时限。

八、咨询及受理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市人社局就业中心失业管理科  叶  健

联系方式:0722-3237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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