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推进《2023年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操作流程图(2023年版)》落实落地,有效降低市场主体中介成本,提升中介服务质效,根据省营商办《关于做好网上中介超市改革工作的通知》具体要求,我市全面推行网上中介超市模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将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总体要求。各市直有关部门要熟练运用好“随州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实现中介服务“采购申请网上发布、报名竞价网上操作、竞争结果网上确认、服务质量网上评议”,解决中介服务采购成本高、信息不透明、行业垄断强、服务质量差等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确定适用范围。各市直有关部门要明确网上中介超市适用范围,对涉及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事项(包含各类评估、测量、检测、咨询、评价、论证、证明、设计、审查等)原则上都应纳入,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所需的一般中介服务事项也可纳入。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的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原则上都要在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中介服务机构,须采用法定方式确定中介服务机构的除外。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采购一般中介服务项目,建议通过网上中介超市竞争选取。鼓励社会性资金项目通过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机构。推行“企业点单、政府买单”的服务模式。
三、完善事项清单。各市直有关部门要依据权责清单,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有法定设定依据的中介服务项目,编制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明确中介服务事项的名称、关联的政务服务事项、设定依据、收费标准及依据、服务时限等信息,并向社会公布。要建立中介服务事项的动态管理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和上级改革政策,及时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同步完善相关政务平台中介服务项目相关要素,实行动态管理。
四、推进有序入驻。各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鼓励中介机构入驻我市中介超市,凡能提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所涉及的中介服务,具备相关执业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中介机构,均可进驻中介超市。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审核执业资质、资格信息、从业人员及社保信息,审核通过即可进入中介服务机构库。中介机构在我市通过网上申报、资质确认等程序办理入驻手续后可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相关工作,不需在其它地区重复入驻,实现一地入驻,全省通用。
五、细化交易流程。各市直有关部门要细化发布公告、公开选取、合同备案、服务履约、服务评价等网上交易各个环节,推动形成公开透明的网上交易流程。中介机构完成服务后,相关行政审批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监管)部门、采购单位应及时在中介超市平台对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服务时效、服务态度、服务收费、服务规范等方面进行三方满意度评价。
六、规范监管机制。对中介服务机构实施动态信用管理,建立完善中介服务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和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相关信用状况和考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对出现失信纪录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抽查比例和检查频次;对出现严重失信或者违法的,禁止进入或予以清退。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加强对所属行业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中介服务机构从业行为,制定完善行业监管规则、执业标准和考核细则,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肃查处中介服务机构违规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网上中介超市服务运行质量。
七、强化组织保障。各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中介超市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定期调度网上中介超市规范化运行工作,常抓常管,持续推进。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中介超市运行管理专项检查。要完善入驻机构服务评价追踪、信用监管等工作,提高项目业主满意度。各市直有关部门要多渠道广泛宣传网上中介超市,吸引更多中介服务机构进驻,引导采购主体通过网上中介超市获得中介服务,营造社会关注、市场认可、群众满意、各方支持的良好环境。
附件:省审改办关于印发《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平台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审改办发〔2016〕17号).pdf
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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