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2018年全市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暨“比拼赶超”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实施积极有效财政政策,全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支持打好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统筹盘活财政资金,着力促发展、惠民生;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财政系统自身建设,为打造特色产业增长极提供坚实保障。
一、以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为主题,加强财政部门自身建设
1、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办好“新时代湖北讲习所财政讲习班”,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系统学习十九大精神,增强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财政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行党建工作任务清单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以创建“红旗党支部”为抓手,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修订党建考核内容及方式,执行“一月一计划、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制度和支部书记述职制度。
3、实施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工程。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配套制度,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工作的公信力。统筹推进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发挥双职并行的激励作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加强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和作风建设,提升财政干部作风能力。深入查找财政部门“四风”突出问题的新表现,坚决有力整改纠正,构建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机制。推进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崇尚良好家教家风,发挥群团组织作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推进财政反腐倡廉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财政内控建设,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支持派驻纪检检查组履行监管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惩防体系制度建设和源头反腐机制建设。突出“关键少数”,深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管理。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各种违纪问题。加强廉政教育,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推进财政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洁从政的浓厚氛围。
5、加强机关管理。做好机关政务运转、信息宣传、档案和财务管理工作,加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和综合协调,提高机关建设管理水平。认真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制。做好计划生育相关工作。做好退休干部工作,按政策落实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发挥退休干部的积极作用。
二、以防风险强弱项补短板为突破,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6、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明确市县债务管理和风险防范主体责任,制定债务风险应急预案,健全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完善统计报告和动态监控机制。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对违法违规融资举债和担保的,依法予以追责。加强隐性债务风险防控,摸清隐性债务底数,制定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实施方案。规范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立项目逐级、多轮筛选机制,探索开展PPP项目绩效管理,完善推广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强化风险管控。
防范养老保险收支风险。强化基金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标准,依法依规足额征收,壮大基金实力,严格基金支出政策,不折不扣按中央和省里政策执行。防范财政收支运行风险。准确把握财政经济形势和各种支出政策调整因素,合理安排收支预算,提高预算安排的精准度和完整性。
7、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完善扶贫投入增长机制,全面落实“两个比例”要求。加大县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做到应整合尽整合,保障财政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支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推进特色产业扶贫,促进电商扶贫、旅游扶贫等精准扶贫工程的实施。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和使用绩效考核,探索建立财政扶贫资金常态化监管机制,积极配合市纪委打好全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战役。
8、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绿色发展,统筹财政资金和政策,落实各级支出责任,推进“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落实河湖长制,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大力支持节能环保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等绿色产业发展。落实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财政扶持政策,支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进随州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落实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政策,支持“山水林田湖”全方位系统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支持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
三、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助推经济转型升级
9、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及时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目录清单,按要求对外公开。严格以票控费,加强降费减负监督检查和相关政策宣传,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行为。落实“三去一降一补”政策措施,支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民生保障等领域的补短板建设。
10、助推经济转型升级,打造特色产业增长极。积极争取政策资金,发挥财税政策引导、激励作用,围绕建设特色产业增长极,支持打造专用汽车及零部件千亿元产业、农产品加工千亿元产业、推出千个特色文化旅游产品、培育千家规模企业、培养千名企业家“五千工程”实施和“一园十基地”建设,着力推进汽车机械、农产品加工、文化旅游和新能源、风机制造、晶体材料、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大健康等特色产业增长极建设。
11、加大政策性融资支持力度。拓宽社会融资渠道,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强化风险管控。大力发展股权融资,利用产业引导基金,有效撬动社会资本。创新政府增信模式,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创新政银担合作模式,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引导企业主板上市,积极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更多企业运用债券融资工具。
12、支持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把招商引资作为“一号工程”,保障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切实提高资金到位率和项目落地开工率。支持汉十高铁、鄂北水资源配置二期、水生态综合治理等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
四、以支持乡村振兴战略为重点,稳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13、支持现代农业体系建设。推进“大数据+”“互联网+”“旅游+”等模式,支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农产品加工千亿元产业稳步推进,构建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采取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推动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扶持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促进农业生产产业化进程,增加农民收入。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示范社、家庭农场等规范发展,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支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促进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开展强农惠农政策宣传月活动。落实好耕地地力补贴、棉花目标价格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支持农村电商发展。落实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等普惠金融支持政策,有效满足多层次、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鼓励企业发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和增信集合债;实施“百县千乡万村”工程,支持创建省级融合发展示范村。加快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推动解决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14、推进农业综合开发。继续实施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小流域生态治理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巩固和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15、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强财政资金整合统筹使用督导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建设。支持开展“三乡工程”,推动城市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要素与农村资源有效对接。支持开展“厕所革命”三年攻坚行动,促进农村综合环境整治,实现生活垃圾统筹治理全覆盖。支持共享田园综合体试点建设,推进综合体内各项改革的整体性、聚焦机制和制度创新,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深入推进美富乡村建设。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改革、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国有农场(农垦)改革和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运行机制,构建农村公益性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新格局。
五、以增进民生福祉为导向,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16、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强化技能培训,抓好重点群体就业,提高就业质量。加快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建设面向各类创业创新群体的创客空间,推进科技孵化企业孵化器、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回归创业基地、创业见习实训基地等众创空间建设。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帮扶作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落实炎帝人才支持计划,大力支持“我选湖北·聚才随州”行动,推动市校合作向纵深发展,促进高校毕业生、去产能职工、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多渠道就业创业。落实失业保险政策。
17、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落实市县主体责任,实行资金分配与基金收支预算完成、缺口补助资金到位、养老金发放情况挂钩,确保已出台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扩大参保和支付范围。规范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健全参保缴费激励主体责任约束机制,落实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加强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管理。
18、支持实施健康随州战略。落实市县医疗卫生投入机制。落实城镇居民大病医保政策,提高重病大病保障水平。支持曾都区建立慢性病防治示范区建设。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继续提高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增加个人缴费占整体筹资的比重。支持推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步伐,落实取消药品加成的补偿政策。支持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继续推进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建设,探索多种模式兴办养老服务示范机构。支持完善中医药医疗服务体系。支持社会办医,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卫生与健康服务。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支持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19、落实社会救助救济政策。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落实困难群体救助救济政策。完善社会救助绩效评价考核办法。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及时得到社会救助。支持做好自然灾害救助救济工作,健全防灾减灾救灾管理体制机制,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落实优待、安置等涉军维稳政策。
20、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加大农村义务教育支持力度,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大力缓解“大班额”问题。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支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建立与办学规模和培训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教育财政投入制度,实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推动职业院校资源统筹整合,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21、推动文化软实力提升。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支持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支持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推进编钟音乐文化之都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支持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擂鼓墩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支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基本公益性文化项目向社会免费开放。推进完善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支持挖掘炎帝文化、编钟文化、曾随文化、红色文化等特色地域文化内涵,支持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支持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支持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22、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持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加强基本住房保障,促进提升基本住房保障水平。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进程。强化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监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3、加大政法保障力度。支持“互联网+政务”改革,提供优质高效便民服务。完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坚持向基层和一线倾斜,提高政法经费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着力保护人民群众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
六、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动力,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24、完善财政体制。根据中央、省推进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做好重点领域事权划分改革实施工作,构建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县财政关系。积极争取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5、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按照建立全面规范、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的要求,深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加强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项目库管理,强化项目预算审核,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项目支出动态调整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深入推进财政资金统筹,做好一般公共预算中以收定支事项、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的统筹使用工作。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实行结余结转资金与部门支出预算挂钩机制。推进中期规划管理,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
26、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执行同级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从严控制预算调剂事项。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制度,规范财政专户管理,严禁违规将财政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完善支出进度考核通报、约谈制度。健全库款管理的长效机制,实施库款目标余额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库款管理激励约束机制,加强重点监测。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提高财政决算编审质量,加强对决算数据的分析利用。推进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工作。
27、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加强财经运行形势分析研判,强化序时监控和调度,严格依法依规征收财政收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建立完善非税收入征管、稽查和统计分析制度。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提升非税收入征管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收“过头税”、乱收费和采取“空转”方式虚增财政收入的行为。
28、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绩效管理提质扩围,逐步将绩效管理覆盖四本预算,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提高绩效评价质量与时效,完善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绩效评估结果挂钩的工作机制,推动构建绩效评价与预算项目动态调整退出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绩效管理激励与问责制度。
29、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加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长效机制。提升财政执法水平,深化财政法治示范创建工作。完善财政法律顾问制度,加强依法化解矛盾工作,健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信访、调解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维护财政合法权益。
30、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围绕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重大民生专项资金落实情况等加大专项监督检查力度。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加强资产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拓展和细化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实现动态、实时的全过程监管。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做好财政性投资项目评审工作,提高评审质量,控制评审风险。加强财政票据和农村集体财务票据管理,推行农村集体财务会计代理社会化。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加强“小金库”、“三公”经费监管。完善财政内控制度,构建内控信息化支撑体系,提升财政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防范各类风险。配合开展人大预算联网监督。落实乡镇财政专管员制度,理清工作职责,发挥就地监管优势。
31、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操作程序,严格禁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名义违规融资举债。
32、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深化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加强政府采购与预算管理的融合,创新监管方式。落实预算部门的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规范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管理,推动专业化发展。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提升政府采购效能和服务水平。完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机制,加强诚信管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33、加强会计管理。贯彻落实《会计法》和会计准则制度,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全面推行村集体财务会计委托代理社会化服务。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实施会计领军人才分类提升工程。围绕服务国家建设主题和诚信建设主线,深化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监管。加强行业党的建设。
34、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以预决算信息公开为重点,督促落实公开主体责任,细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方式方法,构建预决算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做好财政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对财政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财政透明度。
35、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完善政府财务报告信息系统。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安排部署,启动政府和部门财务报告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试点编制工作。
36、协同推进环保税改革。严格落实排污费停征政策,加强与地税、环保部门的协作,扎实推进环保税征管工作。
37、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加大财政信息建设投入,加强财政业务专用系统建设和等级保护升级,提升财政信息化水平。做好机房维护,保障财政办公软件、网络系统应用顺利、运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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