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后的《条例》关于产假的规定实施日期和适用人群如何界定?
  • 发布时间:2022-11-05 10:42
  • 信息来源:
  • 编辑:杨文明
  • 审核: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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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条例》关于产假的规定自2021年11月26日(含当日)起施行。适用人群为自《条例》公布之日(含当日)起准备休假或正在休假的符合生育条件的产妇。《条例》公布之日前生育子女的产妇,相关假期已经结束的不予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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