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辅助浏览
轻松阅读
读屏
视图
放大
缩小
配色
白底黑字蓝链接
蓝底黄字白链接
黄底黑字蓝链接
黑底黄字白链接
页面原始配色
大鼠标
辅助线
显示屏
声音
指读
连读
减速
加速
音量
增加音量
减小音量
后退
前进
全屏
全屏
刷新
退出
帮助
换肤
我市目前执行的妇女产假为多少天?
  • 发布时间:2022-11-05 10:23
  • 信息来源: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编辑:杨文明
  • 审核:系统管理员
打印

答:2012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根据2021年最新修订的《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我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女职工产假是158天,特殊情况另算。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15天;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42天。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