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的规定》共15条。
第一部分总则(第1—4条)。阐明起草的目的和制定依据,明确了控制吸烟的范围。
第二部分工作职责(第5—11条)。明确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主体或管理单位、新闻媒体、医疗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控烟职责。
第三部分法律责任(第12—14条)。明确了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的处罚和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有关执法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
第四部分内容补充(第15条)。明确本规定的实施日期和解释权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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