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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的标准如何规定?
  • 发布时间:2021-11-29 08:55
  • 信息来源: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 编辑: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 审核: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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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照《随州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对实名举报重大事故隐患或非法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按以下标准予以奖励:

(一)举报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计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5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6万元计算。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二)举报1次重大事故隐患或非法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举报人3000元至5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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