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辅助浏览
轻松阅读
读屏
视图
放大
缩小
配色
白底黑字蓝链接
蓝底黄字白链接
黄底黑字蓝链接
黑底黄字白链接
页面原始配色
大鼠标
辅助线
显示屏
声音
指读
连读
减速
加速
音量
增加音量
减小音量
后退
前进
全屏
全屏
刷新
退出
帮助
换肤
团体标准的发布渠道、发布范围、发布内容以及发布程序是什么?
  • 发布时间:2025-05-09 10:09
  • 信息来源:随州市标准化与行政许可审查中心
  • 编辑:杨文明
  • 审核:杨文明
打印

答:(1)团体标准的发布渠道除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进行公示外,一般还应在社会团体官方网站或媒体上,以社会团体正式公文的形式发布。
   (2)团体标准的发布范围至少为社会团体内,即团体成员间。(3)团体标准的发布内容至少为团体标准的名称、编号、主要技术内容,涉及专利的,还应当公开标准涉及专利的信息。(4)团体标准的发布程序应该按照社会团体自行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