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具体有哪些?
  • 发布时间:2022-07-25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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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杨文明
  • 审核: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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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门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结合随州市实际,制定出台了我市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十一条。

(一)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对企业和个人各补贴1000元/人。

(二)一次性扩岗补助

对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给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三)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四)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五)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对毕业学年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六)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毕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我市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创业担保贴息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七)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可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八)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
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我市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业合作社,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的,可以申请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规定给予5万元至50万元的无偿资金扶持。

(九)青年见习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参加见习的,对见习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见习时间不超过6个月,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十)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
对有创业意愿的毕业年度高校学生免费提供一次创业培训,给予最高每人12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对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一次就业技能培训,给予最高每人2000元的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十一)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按每人每期2000元标准对承训院校给予补贴。


    以上政策的具体申办流程,可咨询当地人社部门或关注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随州阳光人社”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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