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主题词
卫生;环保
发布日期
2023-06-25
信息来源
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编辑
杨文明
审核
罗皓月
《随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的规定》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国务院于1987年4月1日发布并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家卫生部于2011年3月10日发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两个文件均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进行了明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8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减少吸烟对公民健康的危害。”

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次会议于2003年11月29日审议通过了《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湖北省爱卫会发布了《湖北省爱卫会关于控制吸烟的通告》(鄂爱卫会〔2011〕9号),均对控烟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

2019年5月8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健康随州2030”行动纲要》(随发〔2019〕8号),要求“全面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加强无烟环境建设”。2021年4月13日,市政府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随州市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随政办发〔2021〕12号),强调“加强无烟环境建设,全面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提高控烟成效”。

目前,全省各市、州都出台了控制吸烟的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积极推进控烟立法工作,我市需要出台控烟规范性文件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二、起草依据

1.《湖北爱国卫生条例》;

2.《湖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控制吸烟的通告》(鄂爱卫会〔2011〕9号);

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第80号令);

4.《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三、主要内容

《随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的规定》共15条。

第一部分总则(第1—4条)。阐明起草的目的和制定依据,明确了控制吸烟的范围。

第二部分工作职责(第5—11条)。明确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主体或管理单位、新闻媒体、医疗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控烟职责。

第三部分法律责任(第12—14条)。明确了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的处罚和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有关执法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

第四部分内容补充(第15条)。明确本规定的实施日期和解释权限单位。

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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