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随州市司法局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主题词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发布日期
2021-03-10
信息来源
随州市司法局
编辑
杨文明
审核
杨文明
《随州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1年3月9日,市政府办印发《随州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我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个重要文件。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继续大力简政放权,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取消各种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在生产许可、项目投资审批、证明事项等领域广泛推行承诺制。2020年10月21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020年10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此背景下,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鄂政办发[2021]8号),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出台具体的推进方案,我市编制出台了《实施方案》。

二、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目标

2021年6月1日前,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依申请的行政事项(以下简称行政事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时,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三、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范围

根据上级确定证明事项的定义,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在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对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明确办理要求,梳理本部门实施的证明事项清单,在政务服务场所、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网对外公布,并报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办理流程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各行政机关将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有关要求,科学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制作格式文本,并向社会公示。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要通过相关服务场所、网站和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公布,方便申请人查阅或者下载。

五、承诺的核查制度

加强事中事后核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事中事后核查或者免予核查的范围。对于确需核查的,要针对证明事项的特点和承诺人的信用状况等,分类确定核查办法,明确核查时间、核查标准、核查方式,对于免予核查的证明事项,行政机关应当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加强政务数据信息共享。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告知承诺制在线核查支撑体系。无法线上核查的,应通过行政执法协助进行核查。确需进行现场检查的,要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避免检查扰民。

六、防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带来的监管风险

梳理工作环节重大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切实提高风险防控能力。要强化告知和指导业务,建立承诺退出机制。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第三人利益、核查难度较大的事项,建立承诺书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事前信用预警系统,对申请人进行信用评估,加强事前的风险防控;对风险程度较高的事项,可以探索引入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适用告知承诺制引发的行政赔偿风险。

七、保障措施

1.制定方案。各地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及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湖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抓紧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合理安排进度,精心组织实施。

2.实施准备。要科学编制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2021年3月18日前,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本级实施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2021年3月20日前,各县、市、区政府要在各自门户网站公布本级政府确定的实施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

3. 全面推行。全市范围内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证明事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外,原则上都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4.自查评估。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完成本级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自查评估工作,评估结果报随州市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抄送市司法局。

5.检查验收。2021年10月开始,市政府将组织对全市各行政机关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进度、质量、效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通报,检查情况直接纳入各地、各部门法治政府考核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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