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辅助浏览
轻松阅读
读屏
视图
放大
缩小
配色
白底黑字蓝链接
蓝底黄字白链接
黄底黑字蓝链接
黑底黄字白链接
页面原始配色
大鼠标
辅助线
显示屏
声音
指读
连读
减速
加速
音量
增加音量
减小音量
后退
前进
全屏
全屏
刷新
退出
帮助
换肤
关于违法广告限期接受处理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3-06-05
  • 信息来源:随州日报
  • 编辑:罗皓月
  • 审核: 李发兵

曾都区桃园路(中石油加油站旁南侧)单立柱广告牌的当事人: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及运营,近期我局对辖区内的大型户外广告进行统一排查。发现桃园路(中石油加油站旁南侧)的单立柱广告牌(双面),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请设置该处单立柱广告的单位或个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到曾都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曾都区玉石街18号联系电话:0722-3233330)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未接受调查处理的,上述广告牌将被视为无主广告牌,依法予以清理。
  

随州市曾都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3年6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