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省序9号)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3-03-07
  • 信息来源:
  • 编辑: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审核: 杨文明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促整改任务(省序号9)验收公示工作的函》的要求,现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促整改任务(省序号9)验收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湖北省近年来致力于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但十四五期间湖北省仍计划上马大量两高项目,节能降碳面临较大压力。截至督察进驻前,全省十四五期间拟投产达产的两高项目共60个,新增能耗2053万吨标准煤,超出湖北省1690万吨标准煤的十四五能耗增量控制目标,被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橙色预警。全省上报清单内在建或投产的综合能耗5万吨标准煤以上的36两高项目中,有30个手续不全便开工建设,占83.3%,未批先建问题突出。

二、整改目标

坚持举一反三,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结果导向,确保反馈问题整改按期销号清零,通过整改工作健全机制,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科学稳妥推进拟建项目,抓严抓实能耗双控工作。

三、整改措施

1)建立两高项目准入部门联审会商制度。对全市范围内拟建两高项目,实行发改、经信、生态环境、统计四部门资源环境联合评估、逐级审查,对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报省审批后予以市场准入节能审查。

2)完善两高项目动态调整清单管理制度。建立十四五期间新建拟建投产达产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两高项目清单,按要求报送省发改委备案;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下的两高项目,建立市级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3)按国家和省要求,完善能耗双控政策制度,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指导企业开展好能源统计数据报送,及时开展能耗核算和预警工作。

4)对照国家高耗能行业中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最新要求,开展工艺改造、节能改造,进一步提高能效水平。

四、整改验收

20221123日,市发改委组织的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统计局等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省序号9)整改情况审核并通过市级验收。202329日,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省经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统计局、省住建厅以及省能源局组织了集中验收,认为9号任务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目标已完成,该任务通过省级验收组验收合格,并报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专班审核通过。

本公示自本日起生效,10个工作日内,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举报电话:3596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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