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 发布日期:2023-02-24
  • 信息来源:
  • 编辑:张春燕
  • 审核: 杨文明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经市委批准,从2023年2月23日至4月15日,市委派出巡察组,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成员单位,各县(市、区),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回头看”。县(市、区)委同步成立本级巡察组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
  根据市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市委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回头看”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所涉及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在落实惠企政策,优化市场环境、开放环境、政务服务,强化法治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涉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
  巡察期间,巡察组通过以下渠道受理信访反映,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值班电话:19807228755

电子邮箱:suizhouxuncha5@163.com

邮政信箱:随州市2023-0001号专用邮政信箱

巡察组接访地点:随州高新区办公大楼913会议室(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欢迎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巡察组将安排专人及时处理,并严格执行保密纪律。
  特此公告。 

中共随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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