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9日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吴丕华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黄荆同志为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刘耘禾同志为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局长。 决定免去: 甘国栋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黄荆同志的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局长职务; 陈松同志的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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