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通告
  • 发布日期:2022-05-19
  • 信息来源:
  • 编辑:涂小丽
  • 审核: 杨文明

为切实守护好老百姓“养老钱”,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现就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投案自首时限
  凡实施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的法人单位或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对老年人实施诈骗的,将依法从严打击。对为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坚决依法依纪查处,不管涉及谁,都将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二、举报内容
  1.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
  2.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诱骗老年人以“办卡”“充值”“投资”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
  3.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以及其他涉及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违规建设项目的涉诈问题;
  4.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诱骗老年人购买等涉诈问题;
  5.违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广告等问题;
  6.打着“老年旅游”等幌子,用“免费旅游”“储值投资”“消费返利”等方式诱骗老年人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老年旅游领域涉诈问题;
  7.打着“文化艺术品交易”等幌子,诱骗老年人投资,以及其他涉老艺术品经营领域涉诈问题;
  8.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
  9.以涉老“食品”“保健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销售伪劣商品等涉诈行为;
  10.打着投资“养老项目”等旗号,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的对象吸收资金,诱骗公众特别是老年人“投资”“理财”等涉诈问题;
  11.打着“以房养老”等旗号,诱骗老年人抵押自己房屋,再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房屋等违法犯罪问题;
  12.以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问题;
  13.假借“养老”之名实施犯罪、骗取公私财物的其他违法犯罪问题。
  三、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问题线索,我们将对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举报人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举报电话:0722—3593579(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2.举报邮箱:szdjylzpb@163.com
  3.举报信箱:随州市白云大道18号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市委大楼525室,邮编441300)
  中共随州市委平安随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5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