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届曾都区委第十四轮巡察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4-08
  • 信息来源:
  • 编辑:涂小丽
  • 审核: 杨文明

根据曾都区委统一安排,区委第一、二、三、四巡察组将于2021年4月12日起,对区信访局、区人民检察院、区交通运输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区乡投公司、团区委、曾都医院等12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为90天,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并优先办理,及时回复。
  曾都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单位:区信访局、区人民检察院、区交通运输局。巡察期间专门设置值班电话:18062190071(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来信请寄:随州市沿河大道校场巷1号曾都区委巡察办转区委第一巡察组收,邮政编码:441300;电子邮箱zengduxuncha1@163.com;
  曾都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巡察期间专门设置值班电话:18307220931(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来信请寄:随州市沿河大道校场巷1号曾都区委巡察办转区委第二巡察组收,邮政编码:441300;电子邮箱zengduxuncha2@163.com;
  曾都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单位: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团区委。巡察期间专门设置值班电话:18307220937(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来信请寄:随州市沿河大道校场巷1号曾都区委巡察办转区委第三巡察组收,邮政编码:441300;电子邮箱zengduxuncha3@163.com;
  曾都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单位: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区乡投公司、曾都医院。巡察期间专门设置值班电话:18307220935(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来信请寄:随州市沿河大道校场巷1号曾都区委巡察办转区委第四巡察组收,邮政编码:441300;电子邮箱zengduxuncha4@163.com。
  各巡察组信访信箱设在被巡察单位指定地点。来访接待地点设在随州市沿河大道校场巷1号区委巡察办办公楼各巡察组。区委巡察办在一楼设立了信访信箱。
  巡察期间来信、来访、来电受理范围: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人用人以及违反“六项纪律”等方面的情况。来信、来访、来电受理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2日。
  中共随州市曾都区委第一巡察组
  中共随州市曾都区委第二巡察组
  中共随州市曾都区委第三巡察组
  中共随州市曾都区委第四巡察组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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