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对河湖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拟将曾都区推荐为湖北省2020年度河湖长制激励对象。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反映,并提供必要证据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日—3月5日
受理部门: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河湖长制工作科
联系人:陈昱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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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