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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纪委关于严明2019年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04-02
  • 信息来源:随州日报
  • 编辑:涂小丽
  • 审核: 李发兵

  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现就严明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带头文明祭奠,严守纪律规矩。全市党员干部要带头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的新风尚,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做到“七个严禁”: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及违规使用公车;严禁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或服务对象车辆进行扫墓或其他私人活动;严禁使用公款或指使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安排到风景名胜区、采摘园、农家乐等地游玩或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住宿等活动;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私人扫墓、踏青游玩等非公务活动人员;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祭奠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严禁使用公款、公物进行私人扫墓、祭祀。

  二、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文明节俭办理祭扫活动。清明节期间,要严守值班制度,严格公务用车封存制度,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公车的,要履行报备手续。

  三、强化监督责任,严查违纪违规行为。清明节期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工作力度,组织专班对清明节期间落实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电话、微信公众号的作用,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个人和单位,将严格追责问责,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举报电话:0722-12388。

  微信公众号:清廉随州

  中共随州市纪委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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