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056632/2023-10063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日期
2023-04-06
发文字号
随政发〔2023〕4号
效力状态
有效
编辑
罗皓月
审核
杨文明
发布机构
随州市政府
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新时代爱国卫生工作,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22〕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和市委五届历次全会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预防为主、群防群控的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方针,丰富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有效防控传染病和慢性病,不断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和全民健康水平,为健康随州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到2025年:

(一)城乡环境面貌全面改善

——全面整治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大力推进示范乡村建设,全市力争创建1个乡村建设示范县、10个乡村建设示范乡镇、200个乡村建设示范村、10万户美丽庭院示范户。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

——因地制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100%。

(二)居民健康综合素质有效提升

——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0%以上。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基本建成无烟党政机关,持续巩固控烟成果。

(三)社会健康综合治理全面提高

——持续开展卫生创建活动,持续创建国家及省级卫生城镇。

——城镇“蚊蝇鼠蟑”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之内。

(四)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攻坚行动取得积极成效

——重点人群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降至13%以下。

——高血压控制率≥30%,糖尿病控制率≥45%。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达到目标要求。

——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25%。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建设美丽神韵随州

1.深入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结合乡村振兴、花园城市、美丽乡村建设、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擦亮小城镇等工作,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公共卫生环境设施短板,建立健全城乡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全域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城乡环境大提质行动,常态化开展以“五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加强城乡环境长效保护,全面优化城乡人居环境。深入开展城市环境大提质行动,合理配置生活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和清扫保洁制度。城区开展以清除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为目标的环境卫生整治,突出抓好城市老旧居民小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建筑工地、小餐饮店、小作坊、流动摊点等重点场所的环境卫生治理。加强城乡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立健全城乡环境卫生综合管理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委,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2.加快推进农(集)贸市场提质升级。落实农贸市场建设属地责任,强化公益属性,将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作为“菜篮子”工程的重要内容,协调新小区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一体化推进农(集)贸市场合理布局和标准化建设、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农贸市场商超化、智慧化。明确市场开办者管理责任,加强农贸市场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规范农贸市场功能分区,实行划行归市、摊位分区、划线定位、亮证经营、明码标价,严禁出摊占道和场外交易。加强对农贸市场内个人卫生、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全面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和公示工作。农贸市场上下水道畅通,公厕、垃圾站建设和管理符合卫生要求,实行随时保洁。随州主城区内的农贸市场不得从事活禽交易活动,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加工、白条禽上市。农村地区有活禽销售的农贸市场要设立相对独立区域,完善污物(水)处置消毒设施,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各类市场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宰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国投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3.统筹推进垃圾污水治理。持续巩固生活垃圾全部焚烧发电无害化处理成果。补齐分类处理设施短板,加快推进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建设进度,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因地制宜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农膜回收利用、畜禽粪污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持续做好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完善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4.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大全市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力度,因地制宜配套建设公共卫生厕所。农村学校普及卫生厕所,强化洗手设施建设。重点开展农贸市场、医疗卫生机构、客运站、停车场、文化旅游场所等公共场所厕所建设和管理,改善厕所环境卫生状况。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提升资源化利用率。教育和引导农村居民使用卫生厕所,建立卫生厕所建、管、用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城市、县城全面消除旱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5.全面加强病媒生物防制。落实各级政府病媒生物防制主体责任,加大基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力度。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完善监测质量控制体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场所病媒生物防制设施建设,消除病媒生物孳生环境。注重专群结合,定期动员群众开展清除卫生死角、翻盆倒罐等环境治理和药物灭杀防制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根据季节性传染病防控时节,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做好多病共防。加强病媒消杀队伍建设,提升县(市、区)、乡镇(街道)的病媒生物防制能力。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自然灾害应对处置工作。(责任单位: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6.强化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依法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完善水源保护、自来水生产、安全供水全过程监管体系,强化水质监测。加快城市供水设施建设改造,推进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以及人口分散区域的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改造,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城市二次供水和直饮水的规范化管理。(责任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二)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加强社会健康管理

7.完善全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体系。建立完善市、县、乡三级健康科普专家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有影响力的健康科普活动。完善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媒体协同的健康教育网络,大力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15年版)》。发挥学校、医院、机关、企事业单位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提升老师、学生、医生、干部、职工健康素养。把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以“小手拉大手”促进全社会形成文明卫生习惯。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市爱卫办、市卫健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8.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开展“讲文明、铸健康、守绿色、重环保”生活方式倡导活动。推广正确规范洗手、室内经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等做法。深入实施健康校园专项行动,保障体育与健康教学质量,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和超重、肥胖综合防控工作。推进无烟机关、学校、医院、家庭等无烟环境建设,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开展生态道德宣传教育,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创建等行动,推行绿色低碳出行。倡导使用环保用品,推动塑料产品替代和限制使用,加快推进不可降解塑料袋限制禁止工作,解决过度包装问题。加强不文明行为社会监督。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爱卫办、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9.倡导科学合理膳食,强化食品安全。大力开展“二周二日”(全民营养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520全国学生营养日、全国碘缺乏病防治日)宣教活动,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聚焦餐饮行业食品安全问题,加强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等食品生产经营场所提档升级改造和环境卫生整治。积极推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推动餐饮行业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强化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推进“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行动,倡导“915”(就要5克)减盐理念。全面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营养健康食堂、营养健康餐厅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10.推进全民健身行动。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结合城镇发展统筹推进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社区健身中心、中心村文体广场等场地建设。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促进各类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为群众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加强职工体育活动,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间操制度,开展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中、小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锻炼活动。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鼓励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打造百姓身边健身组织和“15分钟健身圈”。(责任单位: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11.持续推进重点健康问题攻坚。按照《随州市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随政办发〔2021〕12号)要求,深入实施影响群众健康的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3类重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2种基础性疾病,出生缺陷、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精神卫生3类突出公共卫生问题“323”攻坚行动,打造健康中国行动的“湖北样板”随州篇。(责任单位: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三)将爱国卫生运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协同推进健康随州建设

12.创新社会动员机制。发挥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作用,推动形成自上而下行政动员与自下而上主动参与结合、平战结合的群众动员机制。建立基层爱国卫生工作人员和家庭医生、计生专干、社会工作者、物业服务人员、志愿者等专兼职爱国卫生队伍。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病媒生物防制、第三方评价等爱国卫生工作。结合爱卫月、国庆节、春节、寻根节、旅游节、重点疾病防治日等重要活动或节假日,组织发动广大群众解决突出卫生问题。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进村镇、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六进”活动。依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推广周末大扫除、卫生清洁日活动及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经验做法,完善社区网格管理,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融入群众日常生活。(责任单位: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13.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大力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县城、乡镇,省级卫生城镇、卫生村和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推动爱国卫生创建工作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推动有条件地区开展卫生城镇全域创建。注重创建质量,落实长效管理,加强技术指导,定期开展抽查,建立卫生城镇创建动态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14.推动健康城市、健康细胞建设。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推动各地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及重大工程项目对健康的影响,全力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开展健康县市区、健康乡镇建设和健康村、健康社区、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培育一批健康细胞建设典型,打造卫生城镇创建的升级版,推动全社会健康环境改善、健康服务优化、健康教育普及和健康行为养成,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下沉,筑牢健康随州建设的微观基础。(责任单位: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三、强化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工作体系,强化爱国卫生工作考核评估,落实奖惩制度。市、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加强配合,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任务。建立定期通报机制,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工作保障。强化各级爱国卫生机构建设,明确街道(乡镇)、社区(村)、机关、企事业单位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推进村(居)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和社区网格化管理。按政策保障爱国卫生工作经费。推动爱国卫生运动与文明创建工作的融合,确保爱国卫生运动与精神文明建设协同推进,未获得卫生城镇或者卫生先进单位称号的,不得评为文明城镇或者文明单位。建立健全爱国卫生技术指导机构,加强技术培训和分级指导。

(三)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各类媒体特别是互联网、移动客户端,全方位、多层次宣传爱国卫生运动的重大意义和新时代爱国卫生工作,将爱国卫生运动蕴含的爱国主义和邻里互助的道德教育相结合,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强大力量。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断提高群众对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满意度。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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