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056632/2019-94056
主题分类
宏观经济
发布日期
2018-07-12
发文字号
随政发[2018]20号
效力状态
有效
编辑
admin
审核
张春燕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随州市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随州市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7月7日
  

    随州市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8〕15号)精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作为统领经济发展的重大工程,坚持创新驱动,聚力转型升级,到2022年,初步形成新动能主导经济发展的新格局。工业化信息化融合指数达到85,万元GDP能耗控制在0.45吨标准煤以内,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5%,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35万元/人。新经济增加值占二、三产业的比重达到25%左右,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到13%以上,高新技术制造业占工业比重达到4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
  1.淘汰化解落后过剩产能。严格落实国家去产能政策,充分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保持主要行业产能利用率在合理区间。严禁核准备案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继续抓好“地条钢”专项整治,严防“地条钢”生产死灰复燃。继续执行淘汰落后能耗物耗限额、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标准。组织实施工业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利用清洁生产、智能控制等先进技术改造提升现有生产装置,降低消耗,减少排放,提高产品质量和综合效益。完善化工园区产业升级与退出机制,全面完成化工企业搬迁入园和绿色改造。(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质监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2.做强做大特色优势产业。强化新技术、新模式对特色优势产业的融合改造,形成“三极支撑、多点突破”的特色产业发展格局。加快壮大专汽及零部件产业集群,发挥国家专用汽车质检中心、湖北省专用汽车研究院功能,不断提升设计、研发、营销等平台服务水平,积极应用新材料、新工艺、车联网等技术,大力研发新能源、轻量化、智能化专汽产品。打造新能源汽车、客车、房车产业化基地,培育一批产值过50亿元的整车企业,到2022年,专汽及零部件产业建成千亿级产业。(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随州高新区管委会)

    深入实施农产品加工千亿元产业工程,重点建设食用菌、畜禽、优质粮油、木本油料、果蔬茶五大特色产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工基地、仓储物流基地,引导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向品质消费、大健康和精细加工等领域发力,打造“来自炎帝故里的馈赠”系列农产品区域品牌,力争建成食用菌和畜禽2个300亿元产业集群,木本油料、茶果菜、优质粮油3个百亿元产业集群,培育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加快建设世界华人谒祖圣地、全国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强化引领示范带动,以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带动全域发展。聚焦乡村振兴,打造五大乡村旅游片区。丰富和拓展品牌内涵,推进炎帝故里文化旅游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太白顶风景名胜区、印台山生态文化园等景区创建,大力培育寻根游、生态游、研学游、工业游等旅游新业态,开发一批精品旅游线路和优质旅游产品,构建随州生态文化旅游品牌和产品营销系统工程。突出生态第一原则,深化文化内涵挖掘,推进多产业深度融合,抓好重点景区、文化精品、特色小镇、产业融合、新兴业态等项目建设,打造百亿元生态文化旅游产业。(牵头单位:市外侨旅游局、市文体新广电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3.打造成长性新兴产业集群。聚焦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风机制造、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大健康八大产业,谋划推动一批重大项目,培育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发展清洁能源,推动能源生产与消费革命,提高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重点加强风能源、光能源基地和电网配套设施建设,力争实现新能源装机220万千瓦。支持晶星公司用新工艺、新装备研发、生产太阳能光伏系统组件,推动以太阳能应用为主的新能源城市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引导风机产业差异化发展,完善研发、检测、信息三大平台,擦亮“中国风机名城”名片,建设高端风机制造基地,力争风机制造业产值达到150亿元。(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广水市政府)

    以泰晶科技为龙头,以点带面,鼓励新技术的创新和引进,提高音叉晶体谐振器、新型电力电子器件、新型显示器件、高频率器件及其锂离子电芯、光纤电流传感器等产品的研发生产能力,初步形成完整配套、相互支撑的电子元器件产业体系,力争2022年电子信息产业总产值突破100亿元。依托湖北齐星、毅兴智能装备、湖北新楚风等龙头企业,大力发展高档数控机床及系统、工业机器人、智能输送设备、智能化仪器仪表与关键零部件为主的智能装备,促进装备制造业和智能制造业发展。依托中药材资源优势,有序扩大中药材种植面积,加快发展中成药制造业,加强中药保健品、功能食品饮料研究开发。支持健民集团叶开泰智能制药项目加快建设,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壮大。(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推动健康医疗与教育、旅游、休闲、养生融合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向养老、康复、养生服务延伸,支持社会力量开办医养结合机构,提供个性化、多层次医养服务产品,推动传统家政企业拓展健康养老服务新领域,打造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产业链。(牵头单位:市卫计委;责任单位:市外侨旅游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4.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实施“互联网十先进制造”行动,加快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型制造等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建设一批智能制造示范企业、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建成标志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项目)10个。(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实施“互联网十现代农业”行动,推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领域的示范应用,实现“12316”信息进村入户全覆盖。建设一批田园综合体,打造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新载体新模式。(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实施“互联网十服务业”行动,推动服务业提速升级,加快发展现代金融、现代物流、商贸服务、文化创意、旅游休闲、健康养老等产业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着力在中高端消费、绿色低碳、共享经济、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外侨旅游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文体新广电局、市交通局,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5.推动军民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完善应急产业的研发、服务、质检、物流、会展等平台建设,丰富应急产品品种,壮大应急产业规模,提升核心竞争力,把应急产业打造成新的支柱产业。支持广水市创建军民融合示范市,建设郝店镇军事特色小镇。加快导航、智能装备、高端风机制造等领域军民融合项目建设。大力推进湖北齐星、程力专汽等军品资质企业发展,培育2家销售收入过50亿元的龙头企业,支持湖北金龙集团、三峰透平、双剑风机、毅兴智能装备等军品供给企业掌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军民两用核心技术。(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二)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6.发挥企业主体创新作用。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培育一批产学研合作示范企业,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建设研发机构。实施百企百亿技改工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计划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壮大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较强的骨干企业,力争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3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70家,建成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25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7.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发挥随州国家级高新区龙头带动作用,深化开发区、产业园区跨区域合作。统筹建设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校企共建研发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等创新平台,对已建成的省、市级创新平台进行积分制管理和绩效评估,合理运用绩效评估结果,持续做好创新平台跟踪服务,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加快建设随州—武汉理工大学工业研究院、湖北省专用汽车研究院、湖北省香菇产业技术研究院,建成具有鲜明特色的科研中心。鼓励研究院与企业开展技术攻关,争取建成市级以上创新平台90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8.优化双创生态环境。实施“双创”行动计划,搭建全要素、全创新链资源集聚的“双创”服务平台。高标准建设“一园十基地”(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大学生创业就业基地、高校科研平台延伸基地、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地、高校专家智库基地、高校优质生源供给基地、高校农副产品供应基地、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基地、高校教师和干部培育基地、旅游度假基地)。支持制造业重点骨干企业创建省级“双创”示范平台(企业)。完善“互联网+创客空间”和各创业孵化基地服务功能,提供“打包式”综合服务,新增省级“双创”平台3家,对原孵化器进行升级改造,构建1—2家众创空间。(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校合作办、市经信委,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9.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随州特色产业建立高校科研院所“成果信息库”及“随州技术需求库”,组织成果供需对接活动,加快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培育和扶持面向社会提供科技咨询、技术评估、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及知识产权代理等服务机构。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有机衔接,加大对侵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托随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建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绿色通道,健全知识产权服务规范,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质押融资、托管运营、风险补偿、保险服务等质优价惠的专业服务。(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文体新广电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三)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10.深化“放管服”改革。建成“互联网+放管服”政务服务体系,推进神农云建设,促进数据通、业务通,实现政务服务“一网覆盖、一次办好”。坚持放权到位、管理增效、服务提质,推广政务服务APP,加快网上审批服务向基层延伸,开展争创“全省最快办件”活动。巩固扩大“多证合一”商事制度改革成果,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深化高新区“一窗受理、组团服务”改革,全面提高行政服务效率。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监管信息共享,落实责任追溯、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进一步健全行业领域信用评价制度、信用承诺制度和红黑名单制度,在食品药品生产、安全生产、工程建设、电子商务、环境保护等40个重点领域实施备忘录制度。(牵头单位:市编办;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工商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人行随州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11.优化资源要素市场配置。突出市场在要素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落实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措施。建立差别化的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对新经济领域的企业实行水电气等生产要素优先供给、优惠价格。落实我市支持实体经济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减轻企业负担。加快制订全市分类统一的平台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物价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12.营造宽松包容发展环境。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求,由注重事先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大力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和社会氛围,包容处于发展初期的新业态发展。完善快速服务响应机制,建立支持新兴市场主体创新创业、发展壮大的生态体系。(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编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13.建立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制度。建成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有序推动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完善科技基础设施、科研仪器和专利信息资源向全社会开放的机制,按功能定位分类整合全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校企共建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构建开放共享互动的创新网络,面向企业高效开放。(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编办,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14.大力推进开放合作。完善随州口岸功能,加强大通关建设,争取在随州设立公用型保税物流中心(B型)和海关机构。推动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与关、检、税、汇等操作平台互联互通,提高平台智能化服务水平和通关效率。推广外资企业商务审批(备案)与工商登记“单一窗口、单一表格”办理。积极对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湖北自贸区建设,加强与武汉市的经济合作,创新园区共建合作模式,加快武汉经济开发区随州产业园建设。支持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建好全国最大的食用菌出口基地、省级茶叶、中药材、生物医药和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提升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成果。高水平打造“寻根节”经贸洽谈会、全国专汽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平台,策划举办国际性展会、论坛。(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15.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坚持党委、政府领导同志领衔招商,完善市级统筹、市县联动的招商工作机制,健全产业招商分局运行机制,加大产业链招商、专班招商、以商招商力度。随县、广水市、曾都区、随州高新区每年引进不少于5个重大产业项目落地。(牵头单位:市招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四)完善政策支撑体系
  16.加大人才保障力度。深入实施“随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计划”和“炎帝人才支持计划”,全面开展“我选湖北·聚才随州”行动,着力引进“两院”院士等优秀高层次人才来随创新创业,转化科技成果,盘活存量人才。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人才开发主体作用,对引进、培育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及其团队,实施具体研究开发项目并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事业单位,由企事业单位所在地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经费资助。加强人才生活保障,按规定给予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鼓励企业对科技人员进行股权、期权、分红权激励,调动科技人员技术创新积极性。保障高校、科研院所用人自主权,支持公办高校、科研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不含中小学教师)离岗创业,经单位同意,离岗创业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正常调整档案工资,5年后可回原单位。大力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开展“随州工匠”评选活动,鼓励技能人才组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和认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经费资助。(牵头单位:市委人才办;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17.强化财税激励作用。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随政发〔2017〕22号),做实10亿元产业发展基金,加大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对接力度,统筹优化基金投向,发挥基金引导作用。对企业牵头组建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优先申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对市内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科技型企业等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其研发投入在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基础上,再按以下标准给予补贴。(1)对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5%以上的部分,每年按实际支出的20%予以补贴,每个企业当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2)对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2亿元(含)的,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4%以上的部分,每年按实际支出的10%予以补贴,每个企业当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以上两项补贴资金由省级财政和企业所在地受益财政各承担50%。(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18.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扶持我市创业投资机构发展,加强与外地创投机构对接合作。引进汉口银行落户,促进我市科技金融发展。适时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准备金,建立科技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推动科技金融信贷产品的创新与运用。鼓励银行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支持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完善全市担保体系建设,扩大市级政府性担保公司资本金规模,对接省再担保集团,推动再担保业务发展。围绕特色产业增长极主战略,分行业开展银企对接。全力参与“省上市公司倍增计划”,建立市、县两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持续扩大我市上市报辅导企业数量。政府设立的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新经济领域和创新企业的投资力度。实施金融机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对新设和引进金融机构、企业上市(挂牌)、企业债券融资、金融业务重大创新给予奖励。财政部门在选择确定政府性资金存放银行时,把金融机构支持创新性企业发展的贡献度作为重要考核指标,激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创新性企业信贷投放。(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19.优化土地供给。实行差别化供地政策,建立科学的土地供应调节机制。探索高新区工业研发用地项目认定管理制度,在不突破配建比例的前提下探索园区土地混合利用。科技企业孵化器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其载体房屋可按幢、层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产权登记并出租或转让。钢铁、水泥、化肥产能退出后的工业用地,其中转产为生产性服务业等国家鼓励发展行业的,可在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全力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将土地整治、高标准基本农田新增耕地纳入新旧动能转换项目补充耕地指标储备。(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20.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新业态新模式产品和服务示范推广机制,优先安排采购新业态新模式产品服务和自主创新产品的预算。创新政府采购招标评审办法,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价格给予10%以内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建立优先采购制度,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和节能环保产品。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不得以企业经营年限、注册资金、非强制资质认证、特定区域或特定行业业绩等要求变相歧视新创办企业。(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五)加强组织领导
  21.强化统筹协调。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工作进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制订实施方案,考核落实工作任务。各地要相应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22.强化项目推进。认真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强全市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随办发〔2017〕8号)要求,发挥重大项目在新旧动能转换中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强化项目储备库和建设库滚动管理。每年储备的重大项目投资总量必须达到上年度实际完成投资总量的2.5倍以上,年度可审批和可开工的项目不低于储备项目数的35%。开展定时、定向、定项调度,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建立入库项目“绿色通道”机制,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建设用地、项目融资、服务保障等方面优先支持。建立市、县领导领衔推进重大项目的工作机制,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挂帅、一个部门负责、一个专班服务、一个项目秘书的“五个一”包保机制,5年新开工重大产业项目不少于100个。(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23.强化政策落地。各地各部门要明确实施工作的路线图、时间表,要结合实际分解落实具体目标任务,要在政务服务中心和政务服务网设置单一的“政策兑现窗口”,畅通政策兑现渠道。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凝聚合力,全面落实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的政策措施。(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24.加强督导考核。将新经济纳入统计调查范围,建立新旧动能转换的监测指标体系,加强统计调查、预警分析。建立新旧动能转换工作考核机制,每年对工作力度大、成效好的地方、部门通报表扬,对推动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地方、部门进行严肃问责,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财政资金支持地方发展的重要依据。将新旧动能转换工作列入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定期组织评估,加强考核问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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