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随州市质量兴市战略发展纲要(2013-2020年)》已经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4月24日
随州市质量兴市战略发展纲要(2013—2020年)
为提升全市整体质量水平,加快推进“圣地车都”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发〔2012〕9号)、《湖北省质量兴省战略发展纲要(2011-2020年)》(鄂政发〔2011〕55号)和《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大力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夯实质量发展基础,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提升我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整体水平,不断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竞争力,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方针。以人为本,安全为先,诚信至上,科技创新,追求卓越,以质取胜。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经济增长方式和增长质量显著优化,质量法制建设、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基本完善,质量安全得到充分保障,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等社会发展总体质量水平进入全省前列,全民质量意识显著增强。
1.产品质量。到2020年,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质量创新能力和自有品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节能环保性能大幅提升,产品品种和质量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产品质量安全指标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制造业产品质量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
到2015年,产品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1)制造业产品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全市工业企业产品标准覆盖率达到95%以上,工业园区企业产品标准覆盖率达到100%,规模以上企业重点产品采用国际标准率达到85%以上。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省内平均水平以上,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出口产品质量达到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专用汽车及零部件、风机、食用菌、医药化工、电子信息等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与高新技术产业的产品质量水平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农产品、食品和药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提高。农产品、食品和药品的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合格率分别稳定在96%、96%和98%以上。新增立项省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5个,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达到30%以上;新增无公害农产品30件,绿色食品20件,有机食品10件,新增绿色(有机)食品原料生产基地5个;新增2个以上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全市粮油等主要食品实物质量达到国家相应标准要求,食品生产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重点食品企业通过HACCP认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通过GMP认证。药品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部通过GMP、GSP认证。
2.工程质量。到2020年,全市工程建设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成效显著,普遍采用绿色施工,竣工建筑、道路、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指标全面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新开工建设的重点工程全部执行节能环保标准,优良工程、优质工程、精品工程率先达到全省领先水平。
到2015年,工程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交验合格率达到100%;重要民生工程和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尤其是住宅质量)满意度达95%以上,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率明显下降。
3.服务质量。到2020年,全市服务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服务功能进一步齐全,服务质量基本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服务业质量水平、品牌价值和效益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对服务质量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到2015年,服务业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明显改善。在金融服务、现代物流、商务服务、交通运输、信息服务和旅游等主要服务领域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推动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品牌化建设;主要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90%以上。建立健全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要求的标准体系,新创“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5家,拥有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现代服务企业。
4.环境质量。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污染防治水平显著提升,环境监管基础能力进一步增强,节能减排成效显著,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显著改善。
到2015年,环境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1)资源节约取得明显成效。资源节约标准体系基本健全,资源综合利用率显著提高。
(2)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物四项指标的排放量控制在上级部门规定的指标内;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达到80%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以上,危险废弃物处置利用率达到10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5%以上。
(3)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乡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市城区、随县城区、广水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好于Ⅱ级标准的天数超过全年的90%,水环境质量和噪声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要求,城镇集中饮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
二、发挥企业质量主体作用
(一)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企业是质量的责任主体,对质量安全负全责。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责任制度,重点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和食品质量安全两大主体责任。企业的生产经营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和要求,严禁无标准或不按标准组织生产;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等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与质量考核制度,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严格执行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切实履行质量担保责任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
(二)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企业要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量管理,严格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企业要不断创新质量管理方法,积极引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采用全面质量管理、零缺陷管理、6S管理、可靠性分析等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对比、降废减损等活动。鼓励企业积极开展争创政府质量奖、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用户满意工程”、质量管理先进班组和质量管理标兵等活动,切实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三)加快企业质量技术创新。企业要把技术创新作为提高质量的有效手段,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和自主开发能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应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升产品档次,研发制造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的新产品。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技术中心、工程中心、产业化基地,努力形成集研发、设计、制造和系统集成于一体的创新型企业。
(四)发挥优势企业引领作用。完善质量兴企联系点制度,培育名优企业成为全市质量管理的标兵,将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先进的管理方法向供应链的两端延伸、输出,有效控制质量波动,减少质量损失,提升产业链的质量水平。发挥优势企业对中小企业的带动提升作用,推动汽车机械、风机、食用菌等产业中的骨干企业成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主要参与者。中小企业要充分利用市场激励机制,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增强质量竞争力。
(五)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履行社会责任的机制,将社会责任观念全面融入企业文化、企业生产经营与决策活动。主动承担对员工、消费者、投资者、合作方、社区等利益相关方的社会责任。鼓励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任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质量监督管理
(一)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定实施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人身健康、节能环保的重点产品、重大设备的监管。建立健全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抽查、强制检验、重大设备监理、进出口商品检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强化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等重点区域的农产品、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等重点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健全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完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行业自律、中介服务相结合的监管体系,严格实施工程项目法人质量责任终身制。建立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情况定期报送制度,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加大安全督查和事故查处力度。建立健全建筑市场监管新机制,实现监管方式由市场准入为主向市场准入、过程监管、市场退出的转变,监管重点由资质资格管理为主向资质资格管理、诚信体系建设的转变,监管对象由企业为主向企业与人员并重的转变。建立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三)加强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服务业质量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积极发挥服务业行业管理机构、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职能。在交通运输、现代物流、金融保险、商贸、旅游、医疗卫生、邮政通讯、社区服务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全面推行以满意度为主要指标的质量评价制度,促进服务业向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四)加强环境质量控制。坚持环保优先、生态立市的理念,走资源开发、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道路。加大节能降耗工作力度,强化节能降耗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突出抓好工业、交通运输、建筑、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工作,加快汽车机械、农产品加工、冶金建材、医药化工、电子信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技术改造。严格准入条件,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推广高质量、低消耗、低排放和低污染的清洁生产技术,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严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加强城市及周边地区的污染治理,对重点排污企业实行挂牌整治。实施农村环境和水源污染综合治理。加强环境监管基础能力和应急体系建设,健全防范体系,保障环境安全。健全环境质量监督机制,加强生态环境监管,依法严惩环境违法行为。
(五)强化认证认可监管工作。建立健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类监管的行政执法监管模式,全面加强对各项认证认可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认证认可违法行为;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质量状况分析、安全风险评估和公共质量安全评价,加强对从业机构和人员、获证企业及产品的监督检查,健全强制性产品认证质量可追溯体系;积极推进国家级和省级节能、节水、节电、节油、低碳、可再生资源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等自愿性产品认证;大力推进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积极拓展认证领域,推动管理体系标准在社会管理、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及新兴产业等领域的应用;推进交通运输、金融服务、信息服务、商贸服务、旅游等产业领域认证认可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六)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以企业质量档案为基础,以企业登记注册、经营纳税、金融信贷、社会评价等为信用内容,以提升企业质量信用水平为目标,加快推进企业质量诚信评价体系建设,构建全市企业质量信用信息交流平台,实行信息资源共享。实施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监管,逐步开展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把企业产品质量状况作为衡量企业诚信水平的重要指标,建立质量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质量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约束机制,加强质量信用社会监督。
(七)做好宏观质量统计分析。加强质量统计分析等基础性工作,将质量统计指标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完善质量统计制度和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坚持定期发布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状况公报,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八)实施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分析评估,重点做好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的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对区域性、系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风险及时预警,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处置措施。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机制,制定质量安全风险应急预案,提升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做到对质量安全风险的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
(九)打击质量违法行为。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质量违法整治活动,建立健全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执法联动机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加大刑事司法打击力度。严格质量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加大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严肃查处质量事故涉及的渎职腐败行为。坚决破除地方保护,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实施商业欺诈、侵犯知识产权、破坏生态环境、垄断经营和不正当竞争以及工程规避招标、假招标和转包等违法行为,形成公平有序、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四、夯实质量发展基础
(一)加强标准化工作。组织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随政发〔2012〕15号)。支持企业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及时转化为标准,加大重要技术标准研制力度,重点抓好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鼓励各类企业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修)订活动,提高标准话语权。支持企业制定具有市场竞争力、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完善标准化管理体制,创新标准化工作机制,加强标准化与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的有效衔接。
(二)强化计量基础作用。加强计量技术机构能力建设,夯实计量技术基础,确保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需求,增强计量技术服务国民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推进能源计量工作,建立健全全市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监测和管理制度,为政府节能减排和实施节能管理提供准确数据。大力实施“计量惠民”工程,着力抓好集贸市场、加油机、民用“三表”和定量包装商品的专项监督检查,完善强制计量器具的管理。
(三)加快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按照“整合资源、突出重点、科学布局、服务发展”的思路,推进技术机构资源整合,优化检验检测资源配置,建设社会公共检测平台和检测资源共享平台。完善专用汽车、食品、农产品及风机等质量检验检测手段,提高检验检测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创建国家级或省级行业检验检测中心。到2015年,创建1个国家级、2个省级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四)鼓励技术机构参与市场竞争。按照公益性和产业性的类别不同,对技术机构进行分类指导和管理,规范检验检测行为,促进技术机构完善内部管理和激励机制,提高检验检测质量和服务水平。推行用人聘任制,实行分配制度与岗位、业绩的挂钩,鼓励不同所有制形式的技术机构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五)推进质量信息化建设。依托网络信息资源,加快质量信息网络工程建设。依托物品编码和组织机构代码等基础信息资源,建立全市质量信息共享体系。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提高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升质量安全动态监管、质量风险预警、突发事件应对、质量信用管理的效能。
五、提升质量整体水平
(一)增强制造业质量竞争力。依靠技术进步、管理创新,加强产品可靠性设计、试验及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提升制造业质量技术水平,促进我市制造业产品质量由符合性向可靠性转型。在汽车机械、农产品加工、冶金建材、医药化工、电子信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行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不断提高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
(二)实施精品名牌战略。以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为基础,以生产规模大、技术含量高、市场信誉好、发展前景广的产品为重点,按照“巩固和发展一批、迅速壮大一批、开发储备一批”的实施步骤,推动企业争创精品名牌,努力打造品牌强市战略,逐步形成具有随州特色的区域品牌体系。以优势骨干企业为主体,围绕专用汽车及零部件、食用菌、风机等省级重点产业集群,以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现代服务区、主要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开展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规范产业发展,扩大品牌影响,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大力培育一批具有较高市场知名度和占有率的驰(著)名商标,支持和引导市场主体加快商标注册。
建立和营造有利于品牌发展的长效机制和良好环境。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依靠技术标准开拓海外市场,实施品牌经营和市场多元化战略,打造国际、国内知名品牌,推动品牌走向世界。
(三)完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随州市编钟质量奖的评价标准,健全申报、评选、审核、表彰、管理等制度。引导和鼓励广大企业或组织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争创中国质量奖、湖北省长江质量奖和随州市编钟质量奖。到2015年,推动全市200家重点企业导入《随州市编钟质量奖评定标准》,推进质量水平由符合型向卓越型迈进;引导20家骨干企业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树立质量管理标杆。逐步推进政府质量奖在金融、旅游、交通、建设工程、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行业的开展。
(四)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坚持以特取胜,发挥比较优势,着力促进汽车机械产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发展型转变,由符合性向可靠性转变。重点发展高性能、高可靠性、高附加值的重型车、特种车、轻型车和农用车底盘,形成批量生产;巩固罐式车、自卸车、半挂车、环卫车等专用汽车制造优势,大力研发生产新能源、新材料、消防、工程、起重举升、冷藏等专用汽车。开发生产燃油供给、变速传动、转向悬挂、车身内饰、电气照明、电子控制、精密铸造系统等关键零部件;开发高炉煤气鼓风机、污水处理高速风机、高压锅炉风机、轴流压缩机等高端产品,促进与风机配套的铸造、电机等产业发展。加强食用菌提取物及制成品的研发生产,加快开发菇丝、菇丁、菇粉、罐头和即食食品等产品,把随州打造成全国重要的香菇加工及香菇提取物生产基地。
(五)打造优质建设工程。引导企业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创优活动,实施“精品工程”,大力推进建筑业技术进步。以打击违规违法施工行为为重点,以工程廉政建设制度化为引领,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引导企业创建“标准化示范工程”,推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整体水平提高。
(六)提升服务业质量水平。引进现代经营模式和质量管理方法,提升商贸、餐饮、宾馆、物业管理、社区服务、教育培训等服务业水平。大力改善供电、供水、邮政、通信、医疗、交通运输等服务质量,强化成品油零售、供电、供水、供气系统计量诚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旅游强市”、“旅游强县”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旅游饭店、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旅游企业的等级创建工作,大力提升旅游业整体质量水平。进一步完善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调查评价体系,强化对服务业质量提升的指导,切实提高顾客满意度指数。
(七)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以构建生态文明城市为目标,以争创省级环境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为动力,全面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严格实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加强综合治理,明显改善环境质量,营造安全、健康、舒适的绿色空间。
六、优化质量发展环境
(一)大力弘扬质量文化。引导企业实施以质取胜的经营战略,将持续改进、不断创新、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转化为企业员工的行为准则,自觉抵制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倡导理性科学、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观念,培育诚信至上、公平正义的质量道德风范,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
(二)培养质量人才队伍。通过质量知识普及教育、职业教育和专业人才培养等措施,提升全民质量素养。鼓励有条件的中等以上院校设立质量相关专业,培养质量专业人才。重点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质量培训,大规模培养熟练技术工人,提高企业全员质量意识和质量技能。到2015年,质量关键岗位的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
(三)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建立各类企业依法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受到法律保护的环境。把优质安全作为扩大市场需求的积极要素,进一步释放城乡居民消费潜力,促进社会资源向优质产品、优秀品牌和优势企业聚集。打击垄断经营和不正当竞争,破除地方保护,维护市场秩序,形成公平有序、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四)完善质量维权机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质量投诉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发挥12315、12365等投诉热线的作用,拓宽群众维权渠道,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积极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建立社会质量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增强公众的质量维权意识。
(五)发挥社会中介作用。加强质量管理、检验检测、计量校准、合格评定、信用评价等社会中介组织建设,推动质量服务的市场化进程。加强对质量服务市场的监管与指导,推进质量服务机构规模化、网络化建设。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团体要积极提供技术、标准、质量管理、品牌建设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及时反映企业和消费者的质量需求,依据市场规则建立自律性运行机制,进一步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六)强化质量舆论宣传。结合全国“质量月”、“3 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和“科技活动宣传周”等活动主题,深入开展质量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单位等活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质量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质量管理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引导各类媒体客观发布质量问题信息。加强质量舆论监督,加大对质量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震慑质量违法行为。
(七)加强质量交流与合作。积极鼓励企业、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开展国内外质量交流与合作,引进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技术和高端人才。发挥优势企业、重点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创新要素集聚的优势,建立一批重点突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质量创新基地,推动实施重大质量改进和技术改造项目,培育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服务为核心的质量新优势。
七、健全质量保障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市质量兴市工作统筹规划,协调解决质量兴市战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要认真履行好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各部门间要密切协调,通力协作,形成环环相扣的质量监管链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职能,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监督、检查和统计分析工作。各级政府要把质量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核目标,确保质量工作得到加强。
(二)健全工作机制。健全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机制,充分运用市场、法律、行政等手段维护质量安全,促进质量事业发展。完善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机制和协调推进机制,全面开展质量兴市、质量兴业、质量兴企活动,提高质量兴市工作的有效性。
(三)完善配套政策。质量兴市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质量兴市工作的资金投入,提供必要的政策保障。各级政府每年要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质量奖励、精品名牌战略推进、技术标准体系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抽查、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建设等,并将质量兴市工作经费和奖励经费等有关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实行专项资金投入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金融、保险等机构要加大对名牌产品和驰(著)名商标生产企业的扶持力度。企业要加大对产品质量改进、新产品研发和技术进步的资金投入。发展改革、财政和科技等部门要将质量保障和发展项目建设纳入重点支持范畴,确保本纲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得以落实。
(四)加强检查考核。逐步完善质量兴市考核体系,将质量兴市工作各项指标,尤其是要将质量安全性指标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本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制定质量兴市绩效评价考核细则,分解落实到各地各有关部门。各级政府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本地、本部门质量兴市工作目标考核制度,研究制定详细的质量兴市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年底前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查工作,对质量兴市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自查报告报送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通过目标考核、专项检查、通报等形式督促各地和各有关部门开展质量兴市工作、表彰质量兴市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推进工作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市政府适时组织检查本纲要的贯彻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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