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056632/2023-53166
主题分类
重大建设项目;卫生
发布日期
2023-10-25
发文字号
随政办发〔2023〕22号
效力状态
有效
编辑
罗皓月
审核
罗皓月
发布机构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通知

随政办发〔202322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随州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随州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3912




随州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系统评估各项公共政策及重大工程项目对健康的影响,全力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考察公共政策和工程项目对健康的潜在影响,帮助政策制定者在决策时充分考虑健康影响,形成多部门共同应对和解决健康问题的格局,维护全市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组织构架

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在市健康随州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由市健康随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健康办)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重点推动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拟定评价评估工作计划、组建专家委员会、组织开展评价评估等工作。各地参照市级组织架构建立本级健康影响评价评估机制。

三、评价评估范围

(一)重要公共政策。市政府及市直部门(不含卫生健康部门)拟定的,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本行政区或其管理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公文。市政府及市直部门转发的上级文件不纳入评价评估范围。市人民政府内设机构、市直部门内设机构发布的公文及转发上级政府或部门的文件,不属于本方案评价评估的对象。

(二)重大工程项目。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由政府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工程和项目,包括水利工程、环保工程、环卫工程、交通工程等。

四、实施办法

(一)实施步骤

1.试点探索阶段(2023年)。分阶段、分步骤探索推进重要公共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不断总结经验,优化健康影响评价评估路径和工具。2023年至少选取1个重大公共政策、1项重大工程项目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

2.全面实施阶段(2024年起)。逐步扩大公共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健康影响评价评估覆盖面,到2030年力争达到100%

(二)组织方式

市健康办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方式之一组织实施健康影响评价评估:

1.由健康随州专家委员会具体实施;

2.由公共政策文件起草部门或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部门牵头,组织包括卫生健康部门在内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实施;

3.由健康随州专家委员会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三)实施程序

1.提交登记。各相关部门将当年度拟发布的公共政策文件初稿、拟建设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工程项目文本提交至市健康办备案登记。专家委员会对公共政策、重大工程项目是否对健康产生影响、影响范围、影响严重程度等方面进行快速评估,决定是否有必要做进一步的分析评估。对筛选出的拟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的公共政策、工程项目,由相关部门填写《健康影响评价备案登记表》,提交至市健康办。

2.组建专家组。根据拟制定的公共政策、拟实施的工程项目所涉及的领域,从健康影响评价评估专家库中遴选相关领域专家,组建健康影响评价评估专家组,采用“(2+X)模式”,其中“2”为卫生健康领域和法律法规领域专家,“X”为根据拟制定的政策、拟实施的工程项目选择的相关领域的学科专家。专家组人数以“奇数”定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具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必要的情况下,选择可能受拟制定的公共政策、拟实施的工程项目影响的人群代表参加阶段性的讨论。

3.分析评估。通过文献分析、现场调研、公众意见调查和专家咨(函)询等方法,结合公共政策、工程项目制定背景和涉及人群现状资料,识别公共政策、工程项目涉及的健康影响因素,从维护和促进人群健康的角度确定公共政策和工程项目实施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提出维护与促进公众健康的建议。

4.报告建议。在完成对拟制定的公共政策、拟实施的工程项目的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后,专家组应撰写《健康影响评价意见反馈及备案表》,并提交至市健康办。评价报告主要反馈原条款可能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修改意见,提出的建议应充分考虑到建议的科学性、适宜性和可行性。评价过程及形成评价报告时长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

5.结果应用。对于通过健康影响评价评估的公共政策,政策拟订部门继续按照政策出台流程进行。通过健康影响评价评估的重大工程项目,可进入下一流程。没有通过健康影响评价评估的公共政策、重大工程项目,政策拟订部门、工程责任部门应充分考虑健康影响评价评估的意见和建议后,再次提交至评价评估组织者,并经健康影响评价评估专家组再次评价评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市县联动、部门协同、专技结合的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机制。市健康办整体统筹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评价评估工作。相关市直部门要充分认识健康影响评价评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分管领导、工作人员,指定专门的机构负责本部门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相关工作按照规定流程开展。

(二)加强能力建设。市健康办要认真组织开展人员培训、信息沟通、工作交流等活动。动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专业力量参与评价评估工作,建立健全健康影响评价评估技术支撑体系,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意识,通过宣传倡导、干部培训等方式促使各部门切实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要求,充分认识到本部门工作对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意义,发动群众关注并参与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不断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