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056632/2019-93897
主题分类
教育;卫生
发布日期
2019-01-03
发文字号
随政办函〔2018〕45号
效力状态
有效
编辑
admin
审核
杨文明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北省健康校园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健康校园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18〕26号)精神,确保完成我市各项健康校园专项行动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开展健康校园建设是全面推进“健康随州”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升师生健康水平,对防控传染病流行和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协作配合。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食药监局要联合建立健全全市健康校园建设联防联控机制,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机制,切实做好健康校园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开展摸底调查,为开展健康校园专项行动提供依据。各地要以教育部门为主体,卫计行政部门、食药监部门密切配合,尽快启动学校卫生基础设施等情况调查摸底工作。按照省要求,全面调查各级各类学校公共卫生设施现状、食品安全现状和学校卫生制度落实情况等,为开展健康校园建设提供依据。各地调查摸底工作要在2019年1月15日前完成,调查结果由市教育局梳理汇总后报市政府。

  三、落实相关责任,推动健康校园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教育行政部门要承担起健康校园建设的主管责任,负责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督促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卫计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疾控机构负责加强对学校的技术指导、健康宣传教育和疫情规范处置;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负责对学校卫生监督的具体工作;食药监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以及食品安全的监督执法。卫计、教育、食药监部门要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健康校园建设深入开展。

  四、加强督办检查,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卫计、教育、食药监等部门要及时掌握我市健康校园建设的共性问题,加强指导,切实解决,要采取定期和随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联合督查工作,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通报。各县市区及各类学校、托幼机构要以问题为导向,切实抓好整改。发生突发性公共卫生或食品安全事件的,对相关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落实专项行动措施不力、敷衍应付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通报批评。

   

  附件:全市健康校园建设行动工作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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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全市健康校园建设行动工作任务清单

行动任务

任务指标

责任单位

学生健康行为养成行动任务

合理设置学校水龙头,公共区域设置方便学生洗手的水龙头,每个水龙头服务学生人数不超过50人。

市教育局

城镇学校公厕达到城市公厕二类标准,农村学校公厕满足粪便无害化要求。

市教育局

市卫计委

学校内应配备合理数量的垃圾桶,定期进行垃圾清运。

市教育局

寄宿制学校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洗漱、洗澡等卫生设施,并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饮水设备定期清洗消毒,二次供水设施每年清洗消毒至少1次。

市教育局

教室等室内场所要定期通风换气,春、秋季各开展一次校园爱国卫生运动,以“四灭”为重点,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

市教育局

市卫计委

规范作息制度,减轻课业负担,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

市教育局

每天做2次眼保健操,每学期组织2次视力监测,教室采光照明、学生用眼距离、黑板采光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市教育局

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年开展一次常规健康体检。

市教育局

市卫计委

学校食堂、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场所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设施设备、工艺流程和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按要求落实到位。

市教育局

市食药监局

学校食堂配备食品留样柜、带盖垃圾桶、公示栏,应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内容,食品仓库三防设施齐全。

市教育局

市食药监局

师生健康素养提高行动任务

开展“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利用学科教学、主题班会、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以及全国和世界健康主题节日,开展洗手、通风、爱眼、爱牙、无烟、防治结核病和艾滋病等健康教育,60%以上学生达到健康素养合格水平。

市教育局

市卫计委

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学校将食品安全、营养和节约食物知识纳入健康教育内容,每学期组织一次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

市教育局

市食药监局

初、高中应开设健康教育课程,设置性教育等生理卫生课程;高中及大学要通过艾滋病感染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促进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性道德和性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市教育局

市卫计委

整合健康教育资源。利用共青团、青年志愿者、学生社团等组织,调动广大学生参与预防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的积极性。

市教育局

市卫计委

学校卫生制度落实行动任务

落实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包括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学生晨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幼儿园预防接种查验证制度,健康教育制度,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市教育局

市卫计委

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要纳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初中升高中的新生入学要进行健康体检;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纳入初中、高中及大学新生入学必修内容。

市教育局

市卫计委

建立学校卫生保障机制。学校卫生室/保健室规范设置,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至少配备12名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

市教育局

市卫计委

规范传染病疫情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与处置。当学校发现师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或突发不明原因死亡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小时以内)向辖区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卫计部门依法对确诊学生进行隔离或医学观察;配合属地疾控机构对疫点开展消毒、疫情调查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市教育局

市卫计委

市食药监局

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学校应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的决定,采取临时停课或暂时关闭措施,并配合属地疾病控制机构对学校人群进行预防干预和应急预防接种工作。

市教育局

市卫计委

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应按照《湖北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报告并处置。

市食药监局市教育局

食品安全质量提升行动任务

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每个岗位的安全职责,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加强校园食品店和学校食堂管理。

市教育局

市食药监局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每学期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报告。

市教育局

市食药监局

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体检,落实晨检制度,每年参加专业培训不少于40小时,严格管控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关键环节。

市教育局

市食药监局

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食品采购储存,确保索取的进货票据齐备、有效,确保食品来源正规、渠道清楚、质量可靠,发现问题可及时追溯。

市教育局

市食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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