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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1056632/2019-9387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日期
2018-07-24
发文字号
随政办发〔2018〕19号
效力状态
有效
编辑
admin
审核
黄振忠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7月20日

                     

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做好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系列部署,以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为抓手,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力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服务,助力打造服务型政府。

  一、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工作

  (一)持续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不断丰富信息资源,强化办事服务、信息索引等功能;进一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严格政府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和域名管理,健全站点建立、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各项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留言受理、转办以及反馈机制,处理好网民留言,畅通网民与政府的有序互动;进一步推动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在政府网站的部署,按照要求完成各项相关改造工作,新建的政府网站要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要认真做好政府网站安全保障工作,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政府网站安全平稳运行。

  (二)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便捷优势。要用好政务新媒体这个“新工具”,充分发挥微信、微博、客户端及其他政务新媒体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在保障信息更新及时准确的前提下加强信息内容审查,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无直接关联的信息,对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严肃执纪问责,对维护能力差,无实际效果的政务新媒体,进行关停整合。

  (三)认真做好政府公报同步发布工作。充分发挥互联网覆盖面广、传播迅速、便于查询的优势,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发布电子版政府公报,进一步扩大公报受众面,有序开放政府公报数据。

  二、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运行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力度。各地各部门要指定工作机构或人员负责对拟发布的信息特别是文件、电报等进行审查,对不能确定拟发布信息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主管部门确定,确保发布的信息不涉及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未建立信息发布审查机制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整改到位。对于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要进行充分研究,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加强对个人隐私的保护,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进行去标识化处理,谨慎选择公开的方式和范围。

  (二)开展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要在“五公开”的基础上积极部署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兼顾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具体要求。

  (三)健全建立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各地各部门要按要求组织编制本地区、本部门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并通过门户网站同步发布,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四)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推进依申请公开网上平台建设,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对依申请公开工作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时接收、登记、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办理、答复。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提升政务公开解读回应工作实效

  (一)围绕法治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政府工作公开透明的基本要求落到实处。要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对公开相关信息的责任主体、内容、时效、形式等作出明确规定,更加阳光透明地执行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事项以外,市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他部门制定的政策都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结合机构改革各部门职能调整,及时通过政府权责清单集中发布等途径公开调整信息,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和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提案,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集中展示公开的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信息。积极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和解读工作,大力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改革信息公开。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各地各部门要抓好重大项目的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明确公开主体、范围、程序等。结合实际,着力推进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依法做好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成交、履约等信息公开,推动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大力推动精准扶贫、社会救助、教育、医疗、食品安全、城乡住房保障、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厕所革命等领域信息公开,优化服务,实现信息可查可用。

  (三)围绕重大部署加强政策解读。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明确解读范围,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部门负责解读;多部门联合发文的,由牵头部门负责解读。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积极扩大消费和刺激有效投资、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做好执行情况、工作成效的公开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通过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等方式对政策进行深入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重点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把握好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全面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的实施意见》(随政办函〔2015〕38号)精神,增强舆情防范意识,针对公众关切和疑惑尤其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决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领域热点舆情,做到及时、准确、有效回应,主动发声,消除疑虑,澄清事实,凝聚共识,增进社会各界对政府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舆情应对工作的督查力度,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强化绩效评估,加大问责力度,确保舆情应对合理得当。

  四、促进政务服务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按照“一网覆盖、一次办好”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2018年底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实现市、县二级联通。全面推进各地各部门行政职权和服务事项网上公开、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统一事项要素,优化服务流程,强化服务监管,做到权责清单信息公开化、流程标准化、运行数字化、办理网络化,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各部门自建办事服务平台的对外服务功能整合融入市级政务服务平台,所涉系统及数据库与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深度对接联通,实现数据互通、信息共享,实时、全量向湖北政务服务网推送办件数据。完善政府网站的网民留言受理、转办及反馈机制,做好网民留言处理,畅通网民与政府间的有序互动。

  (二)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加强各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管理,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强化部门协调,逐步实现“无差异、均等化”服务,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除因涉密限制外,所有需要办事人填表、签字(盖章)、缴费的事项,应全部进入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受理、办理。推广“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审批新模式,通过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实体政务大厅软硬件设施配备,优化力量配置,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网点建设,完善服务体系,努力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三)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结合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深入推进,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实行网上办事大厅与实体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做到指南信息、咨询答疑统一口径,确保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信息准确一致。推动放宽市场准入,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企业开办时间再减少一半,项目审批时间再减少一半,并清晰准确公开办理流程、审批时限。

  附件:市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附件

                                    市级政务公开要点分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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