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人民政府
随州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随州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24-02-01
  • 信息来源:随州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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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发布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随州市乡村振兴局主动公开了各类信息48条。所有公开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向社会公布,不存在信息虚假、信息出错或不完整的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单位未收到信息公开相关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成立了市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机关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舆情监测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舆情监测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负责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确保舆情信息早发现、早处理、早反馈。

(四)平台建设

为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了解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政策和措施,进一步明确了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升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五)监督保障

市乡村振兴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考核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清单,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规范审核和发布流程。对照市政务公开办检查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健全监督评议制度,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023年度,我局信息公开未出现责任追究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公开时效性不高、公开形式单一等问题。

2024年,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局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实质,提升局机关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行动自觉;二是强化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化、流程化、规范化,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全面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丰富公开形式,充分利用公示栏、政府门户网站、省乡村振兴局网站、新闻发布会等政府公开平台,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地公开我局政务信息,拓宽群众知晓率及信息普及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3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主办政协提案1件,于5月底办结,并通过局网站及时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8条。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动态15条,公益事业建设乡村振兴领域信息26条,衔接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公告3条,人大政协议题案办理情况1条,其他信息3条,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四)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公益事业建设乡村振兴领域相关信息26条,及时向社会公布巩固拓展脱贫成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信息。 

         随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4年1月10日